截至2021年12月30日18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7件,目前已办结17件,现将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2021年12月9日 举报人来信反映: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生产期间噪音扰民。二是南庄村整村拆迁计划落空。三是南庄村东预留的52亩集体土地,施工期间扬尘满天。四是村西有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等问题。12月25日举报人来信称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看到第六批公示调查处理情况,对结果不满意。称南庄村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该公司的噪音季度检测结果合格,晚上噪音尤为严重;拆迁后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堆积在街道上,只用围挡围、绿网覆盖;该村的美畅新材料公司杨凌美畅黄丝项目无环评批复和公示,擅自开工建设。 | 杨陵区 | 1.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公司生产期间噪音扰民”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经查阅,该公司2019年以来厂界噪声监测报告,公司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12月13日、16日两次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及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个别时间段监测值达到了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2.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南庄村整村拆迁计划落空”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杨陵区政府已于2019年4月底完成了“上大压小”项目500米范围内南庄村360户群众搬迁任务。在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完成后,杨陵区政府对剩余住户按照“凡意愿拆迁并达成协议的,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的原则进行拆迁,2019年5月至今签订协议并搬迁安置15户(其中2021年搬迁安置5户),实际居住的32户群众因未达成协议,尚未拆迁安置。目前,拆迁安置工作仍在持续开展。3.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南庄村东预留的52亩集体土地,施工期间扬尘满天和该村的美畅新材料公司杨凌美畅黄丝项目无环评批复和公示,擅自开工建设。”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2020年1月,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渭惠路以北、南庄村区域约540亩土地使用权。2021年4月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4032021-07号,批准用地文号:杨管土批发〔2021〕14号),获准净用地面积55.67亩,用于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建设,土地手续合法。群众投诉的美畅新材料公司杨凌美畅黄丝项目实为杨凌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四、房地产”中“97.房地产、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规定,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对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进行了全覆盖,配备洒水车、冲洗台等设施。4.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村西有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和拆迁后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堆积在街道上,只用围挡围、绿网覆盖”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对该问题再次进行了核查。目前,南庄村东侧连片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村西边堆放的建筑垃圾是近期拆除的居民房屋垃圾,因南庄村尚有部分群众未达成拆迁协议,为保障未拆迁群众房屋结构安全,地表构筑物无法进行连片拆除,拆迁建筑垃圾无法彻底清理。李台街道办已对未清理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了覆盖,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予以清理。5.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南庄村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问题,杨陵区政府进行了核查,问题属实。2018年,杨陵区实施了农村电替代煤、电替代生物质燃烧专项行动,分步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因当时南庄村已经启动拆迁改造工作,并计划在短期内完成拆迁改造,故未将该村清洁能源取暖工作纳入实施范围,也未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工程,相关信息也未录入省级平台,省上也未配套拨付相应运行补贴资金。 | 属实 | 一是持续推进拆迁安置。针对南庄村剩余户拆迁安置问题,杨陵区将按照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原则,持续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二是做好建筑垃圾清理。对新拆迁建筑垃圾及时进行围挡覆盖,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组织清理。三是加强声环境管控。督促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加强设施的日常运维保养,做好定期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四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督促新材料科技产业园D1厂房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X2SN202112250011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