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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12 11:09

杨发〔201514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关于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杨发〔20156号),结合杨陵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5月中旬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对照整改清单和台账进行逐条梳理,清好“旧账”;同时对各巡回督导组整改评价中指出的问题一并进行改进完善,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上级反馈的意见和媒体曝光问题要主动认领,纳入整改,建好“新帐”,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区委将整改工作纳入问责和督查考核内容,严格督考问责。第二茬次活动单位于5月上旬向区委写出整改专题报告,区委将适时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满意度测评。第三茬次活动单位于5月中旬向其上级党(工)委写出整改专题报告,由其上级党(工)委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报区委活动办备案。  

二、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教育,开展党章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办好科级干部大讲堂,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基层党委书记、部门一把手和农村党员培训工作,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红色电影集中展播、收看全省党校系统视频播课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心中四有”专题教育,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把思想建党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和丰富思想教育方式方法,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档案,将党员干部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督查考核和干部使用考察的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示范区党工委若干规定作为一项硬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五个一批”为抓手,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送节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通过固化明查节点、提高暗访频率、加强通报曝光,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杨陵区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用末位淘汰制倒逼部门、行业作风建设,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为官不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执纪问责;贯彻落实杨陵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用“群众满意标准”倒逼政风行风转变;协助组织好《新风》栏目,加大对栏目反映问题的整改力度,促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实施基层党建“五大提升工程”,按照建立“全覆盖、创活力”的联系服务群众新机制要求,以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抓好基础保障,制度建设和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等三个载体。以创建“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工作为抓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群众,以创建“美丽乡村”和“一村一品”工作为重点,开展城乡支部结对共建帮扶,推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村域集体经济发展。继续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者述职评议,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农村(社区)干部和农村(社区)党员管理,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确保年内村(社区)党员进行全员轮训,并对村(社区)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落实每年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实现村(社区)活动阵地全覆盖,建立领导包抓联系制度。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心中四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持续转变作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选派部分第一书记到村和社区任职,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党员活动日载体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五、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直接责任、组织部门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的“三个责任体系”,推动各级班子、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党建职责。区委坚持每季度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半年进行党建工作检查,年终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探索干部管理“召回制度”,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相互衔接、综合配套的党建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引导各级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勇于担当、敢于问责和长期坚守的意识,确保把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见》,通过规范决策形式、内容和程序切实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适应党内生活新常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建立基层党组织组织员队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探索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加强党员管理,探索并出台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中省和示范区决策部署上搞变通、打折扣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厘清权力清单,建立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大惠农资金发放、重大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三公”经费等重要信息公开力度;重视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监督作用,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对“一府两院”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结果运用。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建立和完善新闻媒体批评报道调查反馈制度,做好网络舆情反馈处置工作,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情况,确保新闻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制度落实的监督,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省示范区和区委的要求,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持续打好党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为杨陵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形成聚力发展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