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杨陵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通过对比五泉镇、揉谷镇和杨陵街道办三个站点往年同期数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7.38%,六项污染物“五降一平”,PM10浓度首次低于60微克/立方米(57.5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渭河干流杨凌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等均达到Ⅲ类标准;漆水河、小韦河均达到地表水质考核要求。城区无新增认定黑臭水体,地下水水位、水质均符合相关标准,水位无明显下降,水质无恶化趋势。
(三)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巩固在清洁等级,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二、多措并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区委、区政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不断提升保护环境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坚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蓝天、碧水、净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8次,召开政府专题会、环保联席会议28次,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持续发挥环保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压茬推进,确保重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委考核办等单位对各镇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查督办,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等工作要求,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专项检查,全年累计下发“黄牌”警告通知单12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问题56条,约谈项目责任人4人次。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根据需要适时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严厉查处渣土车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检查过境车辆900余辆,查处违规拉运车辆20辆,处罚6.28万元。二是坚持增绿透绿工作。对高干渠路、迎宾路、后稷路、新桥路等城区主干道路和重要节点的绿化进行修剪补栽和美化提升,共补栽绿化树木3250余棵、补栽绿篱7万余株、补栽麦冬草约2.25万公斤,修剪约85万平方米。三是落实夏季臭氧治理管控措施。依托智慧平台、现场检查、网格化巡查等监管方式,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开展露天烧烤联合执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抽检和各类专项检查,抓好建筑工地VOCs、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加强重点涉气企业监督帮扶,全区55家相关企业已全面更新、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汽修喷漆企业落实错峰生产,8个加油站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四是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及时召开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暨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推进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秸秆禁烧、散煤治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区级领导包抓镇办,部门单位包抓村小区,从严抓好烟花爆竹管控。组织成立镇村两级巡查管控队伍,通过宣传车、横幅彩页、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引导宣传,紧盯秋冬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深入田间地头,精准防控、严防死守,查抓典型、形成震慑。
(三)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全区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批示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定期开展“三河两渠”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河渠垃圾,加强河渠排污口日常整治。三是强化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协调扶风县、武功县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监管,推动小韦河、漆水河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提升。督促区内新增涉水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新成效。完成除张村、光明村、曹新庄村、下川口村等四处设施管网衔接工程。争取省生态环境厅资金800万元,实施“整县推进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治理”项目,同步完善曹沟村、崔家寨村、上湾村、寨西村、杜寨村、陵东村、陵湾村7个村污水收集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
(四)土壤环境安全稳定。一是加大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对全区100家涉固废危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完成省级系统固废危废申报登记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对全区在册200家医疗机构按照村分类、镇收集、区处理的模式统一处置。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区25个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饲草加工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全区秸秆利用率达到96%以上。设立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点3个、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点13个。
(五)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推进。2025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督导,召开调度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加强定期整改督导调度,集中力量持续攻坚,逐月对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截至目前,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已完成整改13项,剩余3项完成部分整改;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整改13项,剩余13项问题正按计划进度积极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
2026年,杨陵区委、区政府将继续以“美丽杨陵”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重点在五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进一步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化体系建设,提升环境质量智能感知、精准溯源和趋势预警能力,努力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推动构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
(二)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以加强县域大气联防联控、加大清洁取暖宣传引导力度、实施PM2.5专项攻坚为抓手,提升联动效能,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降低颗粒物浓度。
(三)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加强涉水企业监管,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工作衔接,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去向问题,有效提升农村水生态质量。
(四)强化土壤固废源头管控。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推进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及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完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狠抓督察整改常态长效。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压实整改责任,严格销号管理,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治,强化督察结果考核问责运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见效,以督察整改补齐治理短板、完善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