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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检查组检查我区中纪委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10-14 15:53

本网讯(刘衡)10月13日,省纪委专项检查组韩树贞一行3人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巡视员李大芳、示范区监察室副主任程菊英、杨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圣玉等领导陪同下,就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基层纪检组织工作进行了调研。

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下发后,示范区党工委、纪工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杨陵区纪委更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视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认真研读,狠抓落实。在领导班子建设中,区委常委出任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局局长,纪委书记担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监察局局长为区政府党组成员,其中还增加了一名非中共人士担任监察局副局长;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增加行政编制4人,增设效能监察室1个,在全区乡镇、街道办设立同级纪委,在所有87个行政村推行村名监督委员会制度,推选了87名监委会主任;在经费保障上,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了区级财政预算,办公经费预算标准参照区政法机关预算标准核定。

检查组对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给予肯定。韩树贞指出,纪委的同志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纪检工作的责任感,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文件精神在杨陵地区的贯彻;示范区与杨陵区两级纪检机关还要不断的探索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的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省纪委的各项指标要求,办人民满意的纪检机构;要戒骄戒躁,严格要求,在把握好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党政廉风建设,全面的提升杨陵地方的纪检水平。

随后考察组一行,先后到我区杨村乡、李台乡等地就基层纪委相关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