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区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城管局4个区级部门党组织,城投公司、农投公司、公交公司3个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及元树等3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小微权力运行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2020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各巡察组分别召开了巡察反馈会。区委巡察组在反馈时肯定了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小微权力运行制度中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狠抓整改落实,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区委巡察办要及时做好巡察整改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纷纷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强化政治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销号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区委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邓毅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政府党组副书记蒋建奇,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宏亮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参加了巡察反馈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有关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各被巡察单位区级分管领导以及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分别参加了巡察反馈会,促进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合力的形成。
区委第七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08条,列出村级巡察问题清单36份,提出意见建议47项。反馈会后,区委巡察办将在按照有关程序对巡察发现的57个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