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30辆新能源公交车已经采购到位,即将投入使用”;这是我们新建好党员活动室、这是党建工作和廉政教育宣传栏......,感谢巡察组,给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通过整改我们党组的建设得到加强,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公交公司党支部书记向联合督查组汇报第七轮巡察整改工作时说。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杨陵区通过建制度、明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先后建立了区级分管领导通报制度、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优化反馈方式,夯实政治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实行“五反馈”,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区级分管领导、纪委、组织部门分别反馈。通过“呈阅件”的形式,及时向区委汇报党组织各阶段整改进展情况。建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半月汇报、一月督查”整改工作机制,动态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传导整改压力,全方位夯实巡察整改责任。
强化指导督导,提升整改质效。制定印发巡察整改落实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督促各被巡察单位按照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落细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组织部和巡察办建立了整改方案联合审查、整改进展联合督查、整改到期后持续跟进的闭环监督模式,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全过程监督,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以督查通报、巡察整改督办函、约谈问责的形式,督促整改责任落实。
分类移交线索,抓好成果运用。巡察结束后,及时归类整理问题线索,向纪委、组织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类移交问题线索,同时建立完善巡察线索台账,对账销号,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办理。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区级职能部门移送巡察建议书,推进共性问题综合治理。巡察整改完成后,通过区级网站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目前,杨陵区共巡察40个区级部门和57个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408个,移交问题线索187个,移交巡察建议书10份,开展专项督查34次,下发通报8期、整改督办单6期,约谈问责6人次,整改完成率达98%,巡察整改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