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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05 19:08

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020年4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是区委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维护党纪党规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实践,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强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对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的重要举措,是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力行动,是进一步扩大“打伞破网”成果的有益探索,是推动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机遇。这次巡察工作,既是区委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次“检阅”,也是对院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我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的一次综合“会诊”,充分体现了区委对我们检察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加快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们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接受了区委巡察组的巡察监督。

区委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我院立即行动,先后召开了院党组会、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反复研究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抽调专人负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起草,加强整改工作部署、推进。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邓毅伟同志参加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整改方案汇报,参加了方案研讨。我们对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通过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对全院扫黑除恶工作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开展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头看”,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斗争目标任务。认真召开好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精心准备,研究制订了会议方案,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征求了意见建议,多次研究修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了指导意见和工作建议,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截至目前,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的学习贯彻上级部署、工作任务落实、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无黑无恶创建、管党治党责任等5类10个方面的27项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一是在思想强化中提高政治站位。在中心组学习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中省、示范区、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等重点内容和党内法规,提升院党组决策能力,进一步发挥好院党组在专项斗争及各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10余次全院集中学习过程中,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陕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内容。二是在深学细悟的基础上加强谋划思考。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重视学习成果运用,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在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分析研判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院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取此前工作不到位、不全面的教训,对我院专项斗争相关的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实施细则等重要内容以及其他各项重大安排部署及时进行审议,确保各项工作研究部署到位,审核把关严谨,切实发挥好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2.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缺失”方面的问题。

一是多方面开展学习,深化学习成效首先及时修订完善我院《2020年理论学习方案》、《2020年岗位练兵计划》,为后期全院整体学习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奠定良好基础,着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此外增加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学习频次,在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增加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司法解释、办案规范、典型案例等业务内容的学习。同时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不断抓好抓实个人自学,切实提升个人认识,利用好检答网、中检网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及时形成心得体会、学习感悟等内容。二是为了解决我院扫黑办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院人数整体偏少这一客观条件限制下,我院积极做好人员协调,为扫黑办充实一名辅助人员。同时适当减少扫黑办干警的其他业务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专项斗争工作当中切实达到了专人办案的要求,确保了扫黑办各项任务稳步推进。三是进一步增强我院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内设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其他部室干警的主动性、参与度,在行业治乱、线索摸排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整合工作力量,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落实方面

3.关于“线索摸排不主动,成果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抓好翻查工作组织领导,修订完善案件翻查工作方案,成立再翻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再翻查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在2016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民事、信访案件和在办案件中摸排线索,一方面加强涉黑涉恶涉伞线索、问题线索的复查排查。另一方面对案件办理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认真做好再翻查和线索摸排。对照“大起底”要求,重新制定刑事、民事案件翻查标准、方案,印制翻查台账、登记表等资料。重点对“黄赌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失职渎职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进行深挖,共翻查刑事案件769件、民事行政案件57件、信访案件23件。三是强化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报告。我们坚持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等制度落实,每月对相关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对相关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并及时向上级做好情况报告。四是做好翻查结果的报告。通过翻查,我们先后在李某某等3人开设赌场案中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区扫黑办并向示范区扫黑办报告。在赵某某开设赌场一案中,发现案件中有5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对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关于“打财断血”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警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我们认真抓好干警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全国黑恶案件办理相关司法解释业务培训10余人次,参加最高检黑恶案件办理推进会、业务培训等视频会议30余人次,强化干警对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认识和掌握。二是进一步规范黑恶案件办理,做好对相关案件的程序和实体审查,组织干警抓好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对案件侦查阶段涉案财产查扣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黑恶势力经济特征有关证据。在审查起诉环节,严格审查,对发现的与黑恶势力犯罪有关的财产要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并随案移送。三是在抓好干警业务培训的同时,我们针对3起恶势力案件和42起九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涉案财产查扣、移交、处置存在的问题,向示范区公安局发出加强相关案件办理中涉案财产查扣、冻结、移送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履职。

5.关于“宣传不够、发动不深、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积极调整宣传发动思路,以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为目标,在常态化宣传工作中,增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一是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坚持上街开展专题宣传,多频次、多地点地深入群众,6月份集中一周时间在斜上村、田西村等多个地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展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发放了宣传彩页,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做到现场向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增强互动性。上半年我们安排干警30人次先后在新集村、官村、康乐西路社区等30个基层村(社区)开展参与“三官一律”活动,针对群众提出的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贡献检察智慧。二是加强在“两微一端”常态化推送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相关内容,推送原创内容16条,转发扫黑除恶相关宣传信息共计30余次,加强宣传覆盖面。三是加强案例宣传,做好以案释法。我们从本院提起公诉并已判决的3起涉恶案件和其他案件中精挑细选出典型案例,对案件发生的成因、教训等进行深刻剖析,印制成宣传资料。在基层开展宣传过程中,给群众讲解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势力的危害,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关系网”和“保护伞”。

6.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我们与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经过研究,制定了加强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协作机制、督查制度、普法宣传与预防犯罪机制等机制制度,加强“两法”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对全院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制定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前期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办法以工作制度形式进行完善。三是抓好上级检察院关于提前介入工作规定和《关于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制度的通知》等制度的落实,做好提前介入,对案件办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交流讨论等做好工作记录。

7.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公文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制定《公文处理办法》与《发文字号管理办法》,4月底前对今年以来制发的公文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全面落实好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常态化推行标准办文、发文程序,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二是切实履行好包抓镇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要求,由主管领导带领扫黑办同志深入揉谷镇了解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该镇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乱象问题给出法律指导意见,结合基层法治宣传,组织干警在揉谷镇各基层村开展以案释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三)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8.关于“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完成整改任务”问题

一是安排全院开展检察公文写作专题学习、培训,收集相关文件汇编,整理上级检察机关编发的补充侦查、检察建议等优秀文书,提高干警法律文书、检察公文的制作能力。由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制发的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最高检法律文书制发规定,重点做好检察建议、补充侦查等文书检查、流程监控、分类统计和质量评查,院办公室负责对检察公文进行把关审核,确保了法律文书和检察公文的规范制发。二是按照示范区扫黑办“一案一整治”工作安排,认真抓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提出和督促落实。我们对所办理的郭某某4人强迫交易案,张某某6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和郭某某8人寻衅滋事案及相关案件进行分析,针对郭某某案、张某某案发案情况和社会治理存在的不足、弱项,先后向住建、公安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行业治理。

(四)无黑无恶创建方面

9.关于“为无黑无恶创建助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在充分总结、调研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订了《在无黑无恶创建中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对发挥好检察建议进行规范,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无黑无恶创建中的职能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干警对该机制的理解和落实,提升全院各业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院分管领导以《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助推社会治理完善》为题,为全院干警开展了一次专题辅导。二是我们认真剖析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就住宅小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乱象,经分析研判后,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加强行业领域监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在走访检查中发现的区内部分商家售卖高仿人民币版冥币,依法向人行示范区支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祭祀用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仿制人民币的冥币销售行为。三是抓好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依法高效办理涉疫案件。我院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社区包抓和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全体干警积极投入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规定,确保了防控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我们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法规,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办理涉疫案件奠定基础。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按照要求上报涉疫案件情况。截至目前,共办理涉疫案件3件3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涉疫案件侦办1件。四是加强对在办案件的分析研判,注重从办案中发现加强社会治理线索。我们对办理的2件刑事案件中存在的出租车行业监管漏洞向区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职、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针对区内某民办高校发生的2起案件,及时向该校主管机关发出了加强相关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察建议。五是对近年来办理的洗钱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等金融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进行了全面的翻查,建立翻查台账、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在抓好案件办理的同时,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努力提高干警办理涉互联网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抓好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工作。疫情期间,我们组织干警在开皇广场、隆发广场等入区企业微信群开展以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涉疫案例、全区防控工作安排等为宣传重点的线上宣传活动,群众积极响应,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5月29日至6月1日,我院联合区第一实验学校举行了线上检察开放日活动,集中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增进了师生和家长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密切了检校之间的联系。

(五)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0.关于“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的问题。

一是院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作风建设相关各项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稳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廉政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院党组及干警个人及时形成纪律作风整顿自查剖析材料,并制定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坚决整改干警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各类问题,切实促进了我院作风转变,提高了工作成效。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组织全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工作承诺书。二是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开展好本职工作。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开展廉政学习6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各类廉政谈话9次。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好日常检务督察12次,对行使职权、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干警的纪律执行力。

三、下一步打算

发现问题是手段,充分运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所在。我们要压实政治责任目标,不断增强干警参与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深化行动自觉,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来完成好各项整改工作以成果引领和指导实践,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专项斗争的更大成效。

(一)在统一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所以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聚焦当前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坚决做到扫黑除恶工作“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整改不停”,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以政法系统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坚决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二)在深化专项斗争战果上再用力。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正确适用法律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依法从严惩处、不枉不纵,确保案件质量,真正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对照依法严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要求,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建立顺畅的信息通报渠道,对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做好工作衔接与配合,增强打击合力。

(三)在突破薄弱环节上再下功夫。围绕专项斗争“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一十百千万”的工作要求,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新特征,有针对性地改进策略。不断巩固完善好当前线索摸排机制,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加强对线索的深挖细查,力求有所突破。同时在线索摸排的基础上加强集中攻坚,加强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分类核查的线索核查新机制,进一步强化深挖严惩工作,确保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我们将以这次区委专项巡察整改为动力,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当前各项司法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着力提升全院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警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12548

邮政信箱:杨陵区安康路区检察院,邮编: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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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