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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29 16:58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十轮巡察共成立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委乡村振兴办、档案馆,区自然资源局、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5月25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区委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巡察组监督电话:029-87012317  

 

中共杨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