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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2 08:46

2020年5月6日至7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巡察意见反馈后,应急局党组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先后2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赵军同志任组长,应急局副局长杨博同志任副组长,徐文华、陈琳红2名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小组。由赵军同志负责组织协调、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等工作,每两周向区委巡察办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巡查组提出的3大类8个方面问题,经过认真梳理,细化分解列出22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杨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杨陵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杨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任务清单》,并及时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委巡察办。一是领导带头,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从自身改起,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二是对照台账,扎实整改。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凡涉及自己职责范围的问题,积极领取任务,细化整改清单和台账,并在每周例会上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三是动态管理,挂账销号。针对问题,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扩大问题查找面,先后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文件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作人员外出登记报备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原则,通过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对照3大类22项整改任务,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本着“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已完成20项整改任务,因客观原因2项任务持续推进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局党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做得不够,发挥全区应急行业领域重要枢纽单位作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局党组政治集中学习计划,2020年11月5日、11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制定《区应急管理局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每两个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和业务知识专题学习,目前已学习3次;同时积极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的《应急管理干部教育读本》专题视频学习会,目前已学习16期,有效提高了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2)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整合不到位,面对与其他行业部门职能交叉、职责边界不清问题深入研究不够,推动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示范区应急管局下发的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中职责分工和职能转变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工作。三是组织成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防灾减灾委员会,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推动应急管理体制履职顺畅。

(3)关于全区应急体系建设未完成,只调整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指挥部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未成立;修编应急预案工作仅完成4个部门预案、9个专项预案,尚有17个部门预案,14个专项预案待完成,仅完成三分之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别调整成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待示范区成立后,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二是按照《预案修订管理制度》,除有重大变动外,预案修编3年修订一次。因2018年区应急办已组织对全区预案全部进行了修订,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对部分职能有变化,确需修订的应急预案已进行了修订,其余预案我局计划在2021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该项任务持续推进中)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4)关于局党组对新划转的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职能定位把握不准,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生搬硬套,针对性差,操作性不强,实际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1日、1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省、示范区关于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职责,准确把握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二是严格对照中、省、示范区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杨陵区实际,制定了《杨陵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开展2020-2022年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等有关贯彻落实意见和文件。三是严格规范公文的审签程序,实行业务领导和主管领导双签审核,确保公文质量。

(5)关于局党组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缺乏主动谋划工作的积极性,统筹工作决策和处理问题时缺乏前瞻性的问题。如:在全省改革还未全面理顺、示范区没有成立相应机构、相关工作没有明确要求等情况下,未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防灾减灾规划编制还在前期调研阶段;仅对全区应急救援物资、救援设备进行摸底调查,无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示范区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工作要求,落实好机制改革各项任务,及时调整成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二是创新性开展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拟实施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智慧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项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目前已完成3个项目策划包装;三是待省、示范区相关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规划、标准、制度等指导规范性文件下发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研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该项任务持续推进中)

3.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6)关于局党组未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方法单一,党组成员对党的理论政策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区应急局政治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重要理论政策列入政治集中学习内容,全面了解掌握党的理论政策,目前已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学习25次。三是在政治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政治学习知识竞赛测试,巩固学习效果,2020年12月30日已组织开展1次知识竞赛。

(7)关于在学习中存在理论与实际脱节,存在以工作忙、时间紧、任务重为由放松学习的问题。如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约170余部,机构改革后又涉及划转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仅通过个别职工参加省、示范区举办的相关培训和自学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未制定专门的业务学习培训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区应急管理局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业务方面培训,目前已开展3次专题业务学习;二是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示范区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目前已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的《应急管理干部教育读本》专题视频学习会16期,不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8)关于《行政处罚法》学习不深不透,行政处罚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11月30日、12月21日、12月31日分别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体同志开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深刻理解掌握执法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规范执法,2020年行政处罚2起,均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程序规范完整;三是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资料规范完整。

(9)关于局经办人员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掌握不全面,未一次性告知企业,出现企业投诉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目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事项已移交区行政审批局,遇有企业咨询及时告知,帮助企业完成办证。二是制定《首问负责制》,并严格规范执行,对出现企业投诉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0)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深入,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局党组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主动向区纪委报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四次研究安排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11)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不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事前预防少,早发现、早处置方面做得不够。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经常,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没有形成常态,没有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台账,2020年对纪律执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共14次,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每季度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次,督促干部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三是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问责处理,2020年我局党内警告处分1人。

(12)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评价被评为“一般”单位,没有纠“四风”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资料,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纪实手册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前,及时召开廉洁过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纠治“四风”有关工作,督促干部严格落实廉洁纪律;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台账,2020年对纪律执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共14次,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三是2018年、2019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实工作制度,规范、完整填写纪实手册,并附实证资料。

(13)关于2019年1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手机被杨凌电视台明察暗访曝光,该工作人员被诫勉谈话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党风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台账,2020年局党组班子成员不定期对分管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共14次,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

5.纪律作风建设实效不明显。

(14)关于局党组抓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力度不够,没有动真碰硬。近年来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对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区纪委要求,认真扎实组织开展了“讲政治、转作风、促发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赵正永以案促改学习教育以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2020年共安排部署6次,开展集中学习42次,讲党课4次,警示教育6次,主题交流讨论4次,查摆单位及个人问题清单累计98条,制定整改措施98项,逐项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了整改台账,并进行动态销号管理。二是建立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台账,局党组2020年对党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共14次,以严格的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制度规定落实。

(15)关于巡察组暗访发现,区应急管理局落实签到制度不严格;人员外出检查未书面报备登记,仅口头告知办公室;人员在岗情况与人员公示牌公示去向不符;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和请休假报备制度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区应急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和请休假报备制度,每月对党组班子成员请休假和外出情况进行报备。三是明确由局办公室2名同志负责落实人员外出登记、公示牌公示及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和请休假报备工作。四是建立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台账,2020年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共14次,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6)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局党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学习,掌握财务报销程序和要求。三是严格按照区财管中心各项制度要求,落实财务报销双审双签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卡支付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7)关于局党组抓党建工作不全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示范区党工委、区委有关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制定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应急局党组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的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并严格贯彻执行;三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季例会制度和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党建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要工作相结合。

(18)关于党建工作较为薄弱,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局党支部改选不及时,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待提高,党员承诺践诺台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改选、补选等事项;二是坚持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和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唤醒党员在党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制定党员承诺践诺台账,并及时更新党员践诺台账,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1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员大会记录中党员签到不严格,支委会记录不完整,参会人数与签到不符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讲授1次党课;二是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0)关于局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存在不规范。党组议事时,党组成员对自己分管工作之外的事项,不能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存在班子碰头会代替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民主集中制,严格召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事宜。二是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组成员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班子碰头会代替集体决策,确保决策公平公正和准确。

(2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准确,报备不规范,将党员大会确定的事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报备表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区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报备。二是严格区分党员大会确定事项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后,填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备区纪委、区委组织部。2020年,“三重一大”事项共报备3次。

8.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履职不到位。

(22)局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机改以来,区应急管理局除履行区安监局职能外,还承担应急管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职能,人员力量不足,存在履职困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积极与区人社局进行对接协调,增加干部队伍人员力量。目前,我局已增加了1名选调生、2名事业编制人员。二是通过网络学习、集中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全员干部业务知识学习。2020年组织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的《应急管理干部教育读本》专题视频学习会16期,专题业务学习3次,提升干部应急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回头望,加强跟踪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对2项正在整改的任务,落实专人持续推进落实。同时在各项工作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巩固整改成果。整改的目的是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更高效的开展工作,通过整改过程中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充分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以上内容为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019706、87011670(传真)

邮政信箱:杨陵区康乐路26号杨陵区应急管理局(邮编: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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