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你单位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请你单位根据执行清单认真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这是近日,杨陵区纪委监委送达处分决定时的场景。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对处分执行政策把握不清、理解不透,执行上有偏差问题,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实施纪律处分“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和处分决定一并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以清单的方式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党组)、单位在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细化处分执行告知事项。根据受处分人的处分类型,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对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晋职晋级、年底考核等事项逐条列明,使受处分人所在党委(党组)、单位在执行处分决定的时候,能够快速准确了解相应的内容和依据,增强纪律处分执行的准确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处分执行主体责任。受处分人所在党委(党组)、单位严格按照清单列表,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并限期反馈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对照清单内容对报表内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等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党委(党组)在处分执行工作中发挥好主体责任,将处分执行工作管理到位、落实到位。
强化处分执行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开展处分执行专项检查,全面摸排、对标整改,并将纪律处分执行检查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视情节对执行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纪律责任。
“执行处分决定容不得打白条,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积极探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新模式,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杨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