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对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8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水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针对反馈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客观准确地指出了水务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局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杨陵区水务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正视问题、研究方案、制定措施,把巡察整改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抓整改。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认真,不走过场,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原向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安社同志任副组长,各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查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整改一起,销号一起,推进整改落实。
(三)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为有序推进整改,局党组理清了整改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不能拖拉,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边整边改。对一些暂时不能一步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限,限期整改;三是建章立制。着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突出问题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局共新建和修订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14项,立足管长远、管根本,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四)强化机制,保证整改效果。一是梳理归类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对所有巡察组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内容,实行办结销号制度。二是开展督查督办。采取“每周一督办、两周一碰头、每月一小结”的形式,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定期督察各单位情况,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及时进行“会诊”。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方面3项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日常学习,坚持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近三个月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余次,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二是对全局“学习强国”积分进行了统计,对积分低于10000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要求利用工作之余抓紧学习,不断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以“加强作风建设 提升工作效能”为主题开展研讨1次,开展知识测试1次,撰写心得体会1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走在前,做表率,奋力谱写杨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4项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我区水利工程现状,以推动实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为目标,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研究谋划,确定2023年水利建设项目4个,其中新(续)建项目3个,前期1个。二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制定下发《杨陵区河湖长履职规范》,修订《杨陵区河湖长巡查制度》。与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杨陵区“河湖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申报渭河为省级示范河湖,积极做好示范河湖创建及验收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河长制督导检查4次,开展明察暗访6次,下发河长制工作督办单8份,工作通报3期。镇办河长巡河336次,村级河长巡河1854次,发现解决河湖四乱问题87个。共清理河渠24公里,清理河渠垃圾倾倒堆积问题83处,投入机械70台次,上劳1150人次,清理垃圾淤泥2286余方,拆除漆水河沿岸临时建筑1处,清理渭河南岸违建1处。修复高干渠光明村陵角段、渭惠渠蔬菜批发市场段等12处破损防护栏。三是切实做好保障农村24小时供水工作。加快杨陵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5日正式开工,已安装管道4840米。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2024年10月24日竣工,项目建成后,将从根本解决全区24小时供水问题。
3.针对“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方面4项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农村水价收缴规范化。督促各镇办及时召开问题整改工作会,并对管辖范围内水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梳理,指导各村建立健全水费收缴、管理维修养护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各村加强监督,安排专人定期抄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收缴水费,同时召开村委会对水费收缴情况进行研究,按照规定将收缴费用入村账户并进行公示,确保水费收缴公开透明。对于目前因各种原因未收水费的村,认真研究可行办法,及时召开村民会议确定收费标准,实现水费收缴支出实现两条线。二是严格落实崔西沟城区备用水源地核心区实验室保护责任。对理化室废水收集池改造,实现化验室废水与正常生活废水分离;设立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室;制定《实验室废液处理制度》《危险废物收集、保管、移交注意事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程序文件;委托第三方补办三水厂环评资料和三水厂排污许可证;与第三方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1次,研究部署本季度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对下属站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督导1次,对抓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站办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方面5项问题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1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14次,党组书记讲廉政课1次,观看廉政教育片1次,在全局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和履职尽责的干事氛围。二是建立了《杨陵区水务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全局领导2020年至2022年负责水务局重点项目进行“回头看”,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经排查,我局领导干部不存在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三是成立了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排查,定期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我们积极推动涉水领域生态环保工作,持续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强河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定期对“三河两渠”进行巡查。目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四是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前撤离的包抓社区(村)2名干部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将2人纳入不严不实干部重点关注台账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3项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自巡察以来,以干部上讲台为抓手,开展讲党课6次;以“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二是结合自身职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常态化开展。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政策在一线实施,工作在一线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五联一抓”促进乡村振兴,每月深入包抓村了解群众“急愁难盼”,为椒生、茂陵两村配备垃圾桶60余个,为茂陵村产业发展提出了初步方案;在高干渠行知学校门西侧修复防护网100米,新设置300米,在付家庄段新栽防护网400米,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三是严格党费收缴,每年对党员党费进行核算,每月及时提醒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2.针对“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中讨论研究了“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河长制经费拨付”和“采砂收益费使用”等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大家意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督促河务站认真学习了党章,特别是对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程序进行了学习,确保今后按照要求进行推荐。
3.针对“干部作风宽松软”方面4项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水务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加强“三项机制”的可操作性,在局内部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新动能新活力。对事业单位岗位重新进行了设置,高级职称岗位增加至8名,中级职称岗位增加至13人。二是结合党员干部上讲台活动,组织各站办业务骨干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修订完善14项制度,对照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党员干部外出、请休假必须经过局分管领导批准。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长效作用。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水利系统达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扎实推动水利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水利”十四五”规划,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生态环保等职责,加快推进水里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全区水利基础设施水平,为杨陵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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