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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推进,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局党组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深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8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制定方案,9月10日召开党组会完善整改措施和方案,10月1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在党组扩大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自始至终,我局以明确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和措施要求,要求领导班子、各业务口和下属各单位把巡察反馈作为“体检报告”,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口、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四大类9个方面25个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一一对应,环环相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协调调度,履行“一岗双责”,新修订完善制度6项,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体现整改成效。    

(三)发挥“头雁”效应,全力推动整改。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落实跟进措施,及时纠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局领导班子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督促整改方案落实。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9月6日,主持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班子及本人整改措施。党组成员之间敞开心扉、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警醒自己、帮助他人、增强团结、自我斗争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思践悟不够深入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不全面,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推动工作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中心组学习不扎实,学习形式单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测试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网络学习和书本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加强对学习的督查检查,坚持每月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1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学习交流会议,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每周三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陕西省干部网络学习、普法学法测试,测试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全年召开局党组会18次、集中学习30余次、讲党课4次、专题研讨3次。                  

2)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2021年制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中有3件实践活动与项目清单时间顺序不符合逻辑。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对实践活动与项目清单时间顺序不符逻辑进行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工作,开展为民帮扶解困活动,完成全区201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高家村、毕公村、椒生村、汤家村等4所幸福院改造提升工程;杨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完成全部装修。

3)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仅完成目标任务25%。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省厅下达我区养老护理员培训800人,我局按照省厅安排依托陕西医科学校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四期共培训243人,同时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嵌入人社家政服务培训培训1324人,累计培训1567人,完成了下达的培训任务。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对寄思园项目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项目未按期建成使用。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跟进督促、与城投公司对接不及时,国债资金支付缓慢,2021年支付率为46.6%,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寄思园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于2022年6月1日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做运营前的准备工作。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四合院、1#养老楼、2#养老楼已完工;综合楼:主体结构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3#养老楼、康复医院、职工中心正在主体建设。抗疫国债已于2022年6月全部支付完成,国债资金全部投入项目建设,支付率达到100%。

2)未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对疫情期间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及时送救助站实施隔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杨陵区救助管理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工作方案》;在救助站门口设立受助人员临时隔离点,公安等部门护送来站、街面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在做好消毒测温及体温正常、询问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后,第一时间实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无异常后按程序给予救助。二是严格落实受助人员身体检视及站内照料工作,所有受助人员进站后,按照男女区别在受助滞留区域分区居住,一日测温3次,每天对受助区域全方位消杀,14天无异常后按程序办理离站,均为购票返乡或护送返乡。

3)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落实不到位,福泽园、福彩大厅未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被区疫情防控办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民政厅常态化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杨凌福泽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大对福泽园公共场所消杀、通风、入园人员体温检查、查验二维码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福彩场所疫情应急预案》。每天安排专人对大厅进行消毒2次,福彩中心为大厅及各站点申请场所码,并张贴醒目位置,进店须彩民扫码、测温,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局党组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载体不丰富,手段比较单一。局党组近三年未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召开专题会议2次;创建示范区级文明单位,并获得荣誉奖牌。创新宣传载体,丰富阵地建设,在局机关院子醒目位置制作意识形态宣传展板。同时每半年听取各下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加强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 

2)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力度不够,未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通知》及时清理不规范地名,雅典名城、艾迪尔城等“假大洋空”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未按期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1月8日艾迪尔城已完成不规范地名整治任务。2022年上半年,雅典名城物业和开发商对业主进行入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210份。11月份截至目前入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134份。按照省厅文件精神,我们将督导雅典名城物业和开发商继续做好业主意见征求和解释工作,在做好稳定的基础上,持续稳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不高,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尚未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热情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杨陵区民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补助办法》的通知,针对民办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提供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激发社会活力调动社会力量,今年建设完成1所日间照料中心,该中心为改扩建由易伦缘企业进行投资建设,预计2023年初可投入运营。二是利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管理,组织企业对各镇办养老工作人员进行智慧养老平台管理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平台操作。

(二)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责任压得不紧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党组政治监督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完成自身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每月深入分管业务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在日常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单位近三年工作总结中“存在的问题”内容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各部门职责,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思路,针对工作中存在短板、弱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分析,提出可行性有效措施。围绕社会救助、基层治理、一老一小等业务工作,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5.宗旨服务意识有所减弱

1)关心群众、联系群众工作做的不实不细,没有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对镇办民政专员业务培训不多、监管不到位,大寨街道办东卜社区孤儿陈某学费补助未及时拨付到位,其本人多次反映才得到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镇办民政干部和民政协理员的培训力度,8月11日组织各镇办民政办主任、民政协理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让基层民政干部能够熟悉掌握民政工作和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孤儿大学生陈欣伟,2018年9月份考取沈阳药科大学,学费共计8860元。资助8000元,其中2018年杨陵区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5000元,示范区协会资助3000元,剩余学费860元。根据我省关于做好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的文件精神,予以补助学费860元。省厅专项资金下拨后,我局第一时间于2019年1月29日已将学费发放到位。

2)2021年审计中发现,区民政局未按规定对3个街道办公益性墓穴收费进行统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成效不明显,养老驿站项目存在等靠要思想,项目未按期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2021年审计中发现,区民政局未按规定对3个街道办公益性墓穴收费进行统一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已印发红头文件对3个公益性墓穴收费进行统一。二是按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持续对全区困难家庭老人及西农离退休科教人员开展适老化改造,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便利。三是严格对养老驿站进行考评。对养老驿站进行绩效考评,采取述职、现场检查和服务对象侧评的方式从服务人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考评,按照考评结果进行补助,激发养老驿站自身活力。

3)慈善事业宣传力度不大、形式单一,社会效应发挥不充分,每年仅组织两次募捐活动,未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慈善专题节目和栏目,普通群众和社会组织知晓率低、参与的力度较弱,尚未形成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局面。

整改落实情况: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杨凌慈善协会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宣传慈善日常工作,2022年5月在《陕慈快讯》刊登文章《这里村村社社都是慈善幸福家园——杨凌农科城见闻》;同时在《今日头条》刊登文章《慈善幸福家园让群众收获幸福》;8月22日三秦都市报道《慈善助学工作和慈安桥重点项目》2021年在《杨凌时讯》专版刊登《关于表彰2020年度慈善奉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播撒真情暖万家----2020年民政残联工作回眸》;2020年在《杨凌时讯》专版刊登,《让慈善的阳光温暖农科新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慈善事业宣传力度,多形式开展慈善活动,提高普通群众和社会组织知晓率,形成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局面。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研究党建工作不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年初召开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制定印发《民政局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召开党建专题会议4次,坚持月例会制度,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不少于4次。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够,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落实“一岗双责”职责要求,班子成员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对分管领域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并听取汇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措施抓好落实。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把主题关、学习关、征求意见关、谈心交流关,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按照规定程序于3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工作人员到会指导。会上,局班子成员畅所欲言,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3)抓社会党组织党建工作不实不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底数不清、覆盖率不高、活动不经常。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力,2019年福利院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仅开展5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及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分别移交业务主管单位;对民政局为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和脱钩的区级社会组织,我局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党建指导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两个全覆盖”,并经常性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力度,创新活动载体,提升为老服务水平,通过文艺汇演、居室清洁、老人集体生日、端午节送粽子等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开展活动12余次。

7.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未形成在业务中抓党建、以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格局。2021年在“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中,局机关党员只是下村入户进行了简单的走访了解,没有制定详细的帮扶措施,活动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杨陵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帮扶机制和措施,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督导村(社区)推进党员干部包抓联系困难群众制度落实,每位党员干部包抓2-3户特殊困难群体定期走访,结对帮扶困境儿童28人。三是开展物质+服务救助。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对31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131名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30名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走访探视、教学辅导、心理辅导等服务。

2)党建与养老服务工作融合不够,公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实际床位率仅为6.2%,养老床位严重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没有党员,派驻民政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党建工作指导。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成立党支部,做好养老机构党建工作。二是加快示范养老项目建设,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共设计养老床位数614张,建成后将大大缓解养老床位不足的情况。

3)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火化率较低,2019年仅为10.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2022年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顺利竣工,占地面积23亩,总投资1200万元,墓穴3000余。制定印发了《杨陵区加快推进城乡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杨陵区惠民殡葬政策,对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的给予每人3500元补助。建立了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主要针对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给予1000元的基本丧葬费用救助。有力推动我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使我区火化率提高到了20%。

4)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乏力,对村干部民政工作培训不多、监督不够,近三年未做到培训全覆盖,2020年个别村账务公开内容不完整、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8月11日在梁氏窑社区学堂对各镇办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办主任及各村(社区)主任进行履职培训,全区镇(街道)及村(社区)干部80余人参加培训。2022年12月14-16日,组织全区村(社区)主任参加全省线上社区工作人员省级示范培训班;2022年12月中旬-25日,组织全区社区(村)干部参加全国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线上示范培训班。二是严格按新修订的《村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时间公开各项内容,督促各村(社区)积极利用微信、QQ群等开展本村(社区)事务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村(居)民知晓率。11月30日与司法局联合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对10个村(社区)的村(居)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充分实行村(居)民自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村(居)民能真正行使民主权利。

8.单位内控制度机制不健全

1)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行业监管不到位。单位内部采购程序不规范,全区适老化改造项目入户评估项目采购审批单、中标通知单、评审单均无主要领导签字。2021年福缘养老院未经消防审查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区住建局通报停业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严格审批流程。对入户评估项目采购审批单、中标通知单、评审单均无主要领导签字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完成主要领导签字手续。二是2021年3月31日通过杨陵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研究福缘养老院安全隐患处置工作,按照会议要求,已对福缘养老院在做好入住老人安置的条件下进行关停取缔。

2)外出报备制度和值班制度执行不严,上班迟到早退,值班人员缺岗、脱岗和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加强督查检查,局办公室不定期明察暗访夜间值班、电话转接情况,对擅离职守、脱岗漏岗等人和事,严肃追究责任,在全局通报批评做出检查。二是修订和完善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和干部管理等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用制度规定管事,用制度规定管人。

(四)聚焦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9.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有差距

1)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2018年8月总投资3亿元的揉谷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缓慢,截止目前1#养老楼、2#养老楼、综合楼仅主体建成,内部装修还未完工;康复医院、3#养老楼尚未进入实质施工阶段,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亲自抓,亲自督导,积极与城投对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棘手问题。目前,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四合院、1#养老楼、2#养老楼已完工;综合楼:主体结构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3#养老楼、康复医院、职工中心正在主体建设。

2)2017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民政局党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向民政局党委反馈“四个意识”不强,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性不强等4方面11个问题。民政局党委对整改工作统筹安排不到位,整改工作缺乏系统性,未形成工作合力,巡察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行整改职责,对整改工作全面部署,亲历亲为,带头研究分析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加快民政改革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的实际行动。

三、下一步打算

区民政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成果。

一是聚焦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民政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兜底保障中的有效作用,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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