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4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相关要求,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中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具体。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移交区纪委监委问题有效线索3条,整治成效明显。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8个问题细化分解了13个问题,已完成10个,基本完成3个。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政治站位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
(1)学习传达不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有差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对中央、省、示范区和区委有关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决策部署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美丽中国建设学习读本》等读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每周开展集中学习1次,依托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夯实理论基础,守好廉洁底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集体学习研讨2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等文件法规,铸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思想基础。三是动态更新学习计划,在每次学习前确定学习议题,制定学习篇目,及时动态更新收录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类考察、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资料,提高学习针对性,确保学习实效。
2.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重部署、轻落实,结合业务工作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差距。存在对大气污染形势认识不足、污染治理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廉政基地参观学习1次,不断加强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治的实效。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建设,每周统计各中队执法笔录上传情况、每月执法动态信息情况、每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同时,加强单位组织纪律建设,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活动1次,要求全体人员严格约束自我,增强服务意识,守牢法纪底线。
2.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3)履行主体监管责任不到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还不够,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配合部门参与度不高,存在跟着牵头部门走的思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杨办发〔2021〕42 号)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印发了《杨陵区2025年夏秋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对夏秋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二是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牵头抓总作用,积极谋划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下发督办单21份,做到责有人负、事有人管。三是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考核办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督导调度2次,组织召开调度推进会议5次,印发工作动态9期,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4)集中整治宣传氛围不足。未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积极宣传,不能有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张贴公告、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对外公开投诉信箱、电话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办理和回访工作,2025年以来,接到群众各种渠道生态环境信访投诉75件,办结72件,实现信访工作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聚焦专项整治整改方面。
3.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不大。
(5)抓主责主业不够有力。立足主责主业统筹谋划不够深入,推动解决难点问题不够坚决,污染防治整治力度还不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杨陵区2025年夏秋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臭氧加严管控期间,严格按照示范区《臭氧加严管控应急响应通知》,按时上报工作落实进展,全力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二是按照《杨陵区全面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全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摸清底数,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整改。三是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听取和研究整改进展,全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历次督察反馈涉及杨陵区问题共60项,已整改完成34项,正在推进26项(其中23项为2024年省第三轮督察,均在整改期内)。涉及杨陵区信访问题50件,均已办结。四是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涉及我区共9件,较2021年的18件下降趋势明显。生态环境局强化督导调度,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核查,严格按照办理标准和时限要求,以规范文件要求报送调查处理情况和实证资料。省河长办、省住建厅、省委督查室、省厅交叉检查组等部门,先后4次下沉我区督导核查信访件办理情况,对我区的信访问题核查整改质效表示满意,对我们的工作成效高度肯定。
(6)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集中整治成效不明显,监督重点不突出,与上级关注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结合不紧密。截至9月底,我区优良天164天,同比减少23天。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春季增绿抑尘工作。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物料堆场扬尘和增绿补绿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和镇办落实扬尘管控责任,确保抑尘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夏季臭氧管控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时制定印发《杨陵区2025年夏秋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臭氧管控措施。三是扎实做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散煤禁售禁烧、露天焚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工作。各镇办每日白天开展2次巡回检查,并对村庄周边柴草进行清理,夜间开展1次入户宣传检查,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出台《杨陵区镇街交叉检查及问责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镇街每日开展交叉检查,大气专项办督导抽查,定期汇总并严肃问责。春节期间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2次,联合公安、应急、市场与杨陵、李台街道办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杨陵区2024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实施方案》,落实区级领导包镇、部门包村社区制度,共出动人员1200余人次,对11处公共场所,122个小区,53个村实施镇办负责、区级领导包抓镇办,部门单位包抓村小区,全力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措施。
(7)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进展缓慢,杨凌科元克隆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禁养区内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杨陵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压茬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扎实开展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对中省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开展全面“回头看”。对信访问题整改成效开展现场核实,防止问题反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梳理完善实证资料,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明确整改方案,及时汇报协调推动解决。
4.部分制度执行力度还不够。
(8)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落实不严、扬尘管控不力。仍存在违规销售使用散煤、生物质焚烧、生产废气管控不到位等问题,4月份以来,各类环保投诉共175起,投诉频次相比于2023年同期明显上升。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及时发布应急响应公告,严格落实管控举措。二是加强道路湿法作业频次和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管控措施,要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七个到位”要求。2025年以来,下发扬尘治理问题整改通知单10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问题27条。同时加强散煤、生物质禁燃禁烧巡查管控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夯实镇办主体责任,区大气办加强巡查检查,巡查检查20余次,下发工作提醒函1次,发现火点3处,各镇街巡查检查次数150余次,发现火点9处并及时处置。三是及时高效处理群众投诉。在提高办理群众投诉实效基础上,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工业企业噪声等问题,会同示范区监测站开展监测,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处理在早在小,切实降低群众投诉频次,提升群众满意度。2025年以来受理各类环保投诉70余起,投诉数量较往年下降趋势明显。四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6月30日,全区三个乡镇站点数据按平均值计算,综合指数4.94,同比改善3.27%;优良天数108.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4.7天(去年104天);臭氧浓度为172.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49%;PM2.5浓度为49.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22%。
5.问题线索排查不到位。
(9)挖掘获取线索措施不多。问题线索来源少,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线索数量和质量不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生态环保领域向区纪委移交线索仅1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标对表《杨陵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工》,打好“八场硬仗”,聚焦规范涉企执法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案件线索侦办,对全区生态环保领域案件和线索深挖严查,对事实确凿的线索依法依规处置,共移送区纪委监委线索3条,已全部移交纪委监委并处置完毕。三是加强线索移交。进一步加强线索征集和搜集,仔细研判分析,对查实的问题线索主动对接沟通,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
6.监管体制机制仍需完善。
(10)生态环保领域监管执法自由裁量仍存在宽松软。监管行政执法“一刀切”现象仍然存在,生态环保领域近三年行政处罚案件46件,80%案件均在最低处罚标准以内,且处罚手段单一,仅为罚款。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二是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履行对当事人的教育义务,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律师初审、法治审核、集体决议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2025年累计行政处罚案件2件,所有案件均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流程透明,完成罚款缴纳后及时指导信用修复,未有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综合运用罚款、约谈、征信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11)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仍偏低。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欠缺,专业化水平不高;基础设备装备配备不足,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运用科技手段执法还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参加省危废、辐射专项培训2人次,派出执法业务骨干3人参加省厅“执法大练兵”实战演练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优化执法装备。在经费允许范围内,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配齐执法装备,强化实战训练,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无人机、在线设备等监测等手段,提升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和灵活性。
(三)聚焦为民办实事方面。
7.为民办实事办得不实。
(12)聚焦为民办实事工作站位还不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措施还不多。在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还不够用力。区内列入省级监管的黑臭水体8处,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监管和督导力度不够,未形成工作闭环。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杨陵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治理项目”,曹沟村、崔家寨村、上湾村、寨西村、杜寨村、陵东村、陵湾村7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6个,1个建设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二是持续推进“2025年杨陵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9月底完成招标并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加强运维管理。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在我区顺利召开,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和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目前全区35个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我局严格落实《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和《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对运维公司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运维实效、生态池维护、安全保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强化运维管理,定期督查抽检,确保设施运维规范,出水水质达标。
8.为民服务举措不到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缺乏韧劲。
(13)生态环境投诉办理质效仍需提升,投诉办理流程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排查发现和群众投诉的企业生产异味、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畜禽养殖臭味、噪声等环境问题仍需加强防范措施和整治力度。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办理信访问题。对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统一登记受理、及时分类转办、现场调查核实、督促问题整改、查处结果回复全链条闭环管理。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信访问题按照行业部门责任分工,及时督办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臭味等环境问题,加大管控力度,减少群众投诉频次。在中高考前后,严格管控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道路等噪声源,同时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1次,共同推进投诉问题整改,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规范办理流程。严格规范办理程序,使环境信访投诉案件从接诉、现场执法、回复等各个环节均记录留痕,保证办理流程和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 “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落实。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继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严禁“两高”项目入区。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组织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工作水平。
(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和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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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