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养老社保领域专项巡察,2025年3月中旬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扎实推进整改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全体副科以上领导和各业务口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问题,制定印发《区人社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建立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将各类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做到了反馈意见全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各项事务,督促检查、实时对接、定期汇报,确保件件有人抓、有人改、有督查、有落实。
(四)夯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指导把关。各业务口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认真对照本部门、本科室存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到位
(一)聚焦政治站位方面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集中整治的重要性认识高度不够,不能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两周召开1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集中整治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意义。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4次。二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集中整治文件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腐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次。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个人和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共计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5个,均已全面整改到位。
(2)针对学习传达不到位。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集中整治学习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理论不够深入,个别干部对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拓宽学习渠道。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典型案例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并利用学习强国、网络资源等平台上的优质课程进行碎片化学习,拓宽学习渠道。二是完善学习内容,深入剖析理论。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2次,形成详细的学习资料,让学习更具针对性。三是提升干部认知,加强宣传普及。通过宣传栏、工作群等方式,发布和张贴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知识、工作进展和成果3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强化党员干部对群腐集中整治工作的认知。
(3)针对履行主体监管责任不到位。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配合部门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活动3次,结合《警示录》中的社保基金违规案例,深入剖析因责任不清导致的监管漏洞,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规范10余个,切实提升责任监管意识。二是继续落实月调度数据共享汇总机制,每月底收集整理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上报的死亡服刑人员基础数据,下发各经办机构开展核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三是提升部门配合参与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各镇办协调沟通,全面梳理涉及社保领域集中整治方面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转办督办等各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积极落实整改。
(4)针对集中整治宣传不到位。群众对于欺诈骗保、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仍存在多起养老金以及双重户籍等骗取养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社保政策解读、宣讲等活动4次,广泛宣传普及骗保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让更多群众了解社保、缴纳社保、享受社保。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防骗保宣传内容,并在村(社区)宣传栏、LED屏等醒目位置张贴包括政策解读、骗保举报电话、典型案例等宣传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落实举报奖励。在各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布举报方式,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骗保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专项整治整改方面
(5)针对社保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化水平不高。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服务代办以及与其他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与规范服务事项10余条,参保登记、待遇申领、关系转移等各个环节,明确每个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手机 APP、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询。二是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今年以来,利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 APP开展线上办理服务2万余人次,线下代办服务500人次,切实方便群众服务。三是组织不同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和交叉检查1次,进一步促进不同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服务水平。
(6)针对问题线索排查不深入。对集中整治的监督渠道和方式还需拓展,监督重点不突出,精准性不高,发挥行业监督作用还不到位。移交问题线索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审核等各个业务环节入手,建立定期回溯审查机制,重点关注参保信息是否存在逻辑矛盾、与其他部门数据是否匹配等问题。针对待遇领取人员,不定期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二是对2021年以来全区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抓取与社保基金相关的负面舆情信息,从中筛选潜在问题线索。开展问卷调查活动,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线下宣传等渠道向参保群众和企业发放问卷,收集对社保基金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反馈,拓宽线索来源。三是加大对社保基金业务风险点的分析、研究,聚焦参保登记、缴费、待遇审核发放、待遇领取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1次,精准识别高风险区域,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度。
(7)针对基金收入与财政、税务部门按月对账机制落实依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对账制度机制。制定并完善社保基金收入与财政、税务部门对账工作制度,明确对账流程、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以及数据核对标准等内容,并加强核对数据共享,对存在差异的数据进行联合核查,完成问题处理后及时核账清零。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社保、财政、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对账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社保基金政策法规、对账操作流程、数据差异处理方法等,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8)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通畅。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分情况下还不能做到立即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和经办规程》,明确从申请受理、信息审核到资金转移、待遇衔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办理时限,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群众多跑路。二是定期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培训,对疑难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利用农村古会、社区“双报到”等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详细介绍转移接续的条件、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待遇计算方式等内容,让更多群众充分了解政策,顺利办理转接业务。
(三)聚焦为民办实事方面
(9)针对工作方式有待改进,惠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缴纳社保不能一次性按时缴费,财务人员单项交纳重复跑银行,加重基层单位财务人员负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财务人员一对一的缴费指导服务10余人次,定期了解财务人员在社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缴费业务培训现场答疑10余人,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在各项工作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找准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与短板,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将整改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三)强化作风建设,营造干事环境。充分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持之以恒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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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