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扫黑除恶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提高认识,把握政治要求。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并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以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政法委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推进整改工作。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精准提出各项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单位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区委各项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真正把巡察的成果体现在促进政法工作实效上来。截至目前,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紧盯反馈意见,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
(一)聚焦政治站位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集中整治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不能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高度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
采取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机关干部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3次、研讨交流2次,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优良作风。
取得成效:全体人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对集中整治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心和信心不断牢固。
(2)学习传达不到位。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学习还不深入,集中整治学习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理解不够深入。
采取措施: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战略考量和部署要求,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持续增强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
取得成效: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学习更加深入全面,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理解更加透彻。
2.关于“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3)履行主体监管责任不到位。牵头抓总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配合部门参与度不高。
采取措施:一是召开扫黑除恶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经常性开展研究,确保整改有序推进。二是围绕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实地抽查10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指出存在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取得成效: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目标更加清晰,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相互配合,整改各项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4)集中整治宣传不到位。不能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积极宣传,整治氛围不足,不能有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待加强。
采取措施:持续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利用姚安古会、永安集会、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进执法单位等形式,组织政法各单位以“古韵+法治”的融合模式,向参会群众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挂历2000张、手提袋3000个。
取得成效: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居民群众积极转发、层层传递集中整治讯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积极举报反映,目前全社会参与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二)聚焦专项整治整改方面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不大”问题。
(5)线索摸排质效不高。发现问题少,线索成案率较低。
采取措施: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区张贴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线上通过“杨凌资讯”以及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线下在辖区居民小区、各村(社区)、酒店、超市、商场等重点区域醒目位置张贴通告345份,发放线索征集手机支架文创产品6000个。二是为广辟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研究出台《杨陵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取得成效:目前收到问题线索3件,已核查办结2件,正在核查1件,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
(6)探索社会治理创新不足。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解决问题。面对违法犯罪不断变异升级,特别是违法犯罪呈现与新业态新领域经济活动互相交织的特点,有的黑恶势力开始隐藏转型,向网络、金融等新兴领域延伸触角,还缺乏有效手段。
采取措施:举办杨陵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题培训会议,系统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惩治农村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宣讲“村霸”整治相关法规政策。
取得成效:全区干部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7)行业治理成效还不明显。基层治理体系发挥效果不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和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
采取措施:一是严格矫情分析研判,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采取积分制管理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红蓝”双色分类动态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请撤销缓刑1人、警告12人、训诫2人,对1名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启用手环管理。二是对9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安置帮教“五项举措”和“双列管”措施,常态化落实失联刑满释放人员函告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机制,目前向公安函告4批38人次。
取得成效: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措施不断规范,67名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特殊人员群体基本稳定。
(8)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群众满意度还不高。个别长期闹访缠访现象仍然存在。
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访调对接,办结信访事项30件,调解化解信访矛盾2件。二是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
取得成效:闹访缠访现象明显减少,群众遵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4.关于“部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问题。
(9)线索核查效率低。个别线索核查进度慢、反馈慢,线索核查效率还有待提高,对于体制机制和人员力量配备等问题没有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采取措施:制发《督办函》,督促公安分局加快未办结线索的核查进度。政法委党支部书记深入公安分局督导推动相关线索核查工作。
取得成效:线索核查进度有所提升。
(10)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12345”市民热线转办、分办有关群众投诉、举报质量还不高,存在重复投诉等问题。
采取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区上目前办理缓慢、职能分工不清的事件,共梳理出219件存在问题的事件,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二是组织城管、住建、物业公司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梳理出的事件,逐一分析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对于职责交叉、模糊的事件,通过协商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三是根据问题台账和职能分工,制定集中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进展缓慢的部门,及时督促提醒。
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印发督办函6次,有效推动事件办结进度,为民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5.关于“问题线索移交排查不到位”问题。
(11)问题线索排查不深入。对集中整治的监督渠道和方式还需拓展,监督重点还不突出,精准性还不高,发挥行业监管作用还不到位。移送问题还比较少。
采取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持续排查问题线索,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清单,强化行业乱象治理。
取得成效:集中整治的监督渠道和方式进一步畅通,行业领域动态监管作用不断提升。其中3家服务质量差、影响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被列入黑榜重点监管,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章经营行为不断规范。
6.关于“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
(12)工作实效不突出。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问题仍然存在。
采取措施: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执法司法质效不高等重点领域、重点诉讼环节及重点案件,组织开展全区政法单位案件评查活动,围绕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评查执法司法案件25件,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取得成效:将评查发现的50多个问题反馈政法各单位,督促政法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三)聚焦为民办实事方面
7.关于“为民办实事办得不实”问题。
(13)工作方式有待改进。扫黑除恶整治群众身边热点难点问题还不够。
采取措施:以“破小案、暖民心”为抓手,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治安、刑事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治安联防模式,加强技防设施建设,优化巡逻机制,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大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力度。
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刑事破案38件,刑拘19人,取保34人,监视居住2人,逮捕15人,起诉32案42人;行政案件立案510件,调解46件,行政拘留41人,拘留并处罚款30人。其中办理两起网络赌博专案,采取强制措施5人,冻结涉案资金1100余万元。
8.关于“为民服务举措不到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缺乏韧劲”问题。
(14)为民办实事方面有短板。整治、预防、治理机制还不完善,仍存在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等问题。如:田西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游乐设施的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采取措施:一是依法拆除田西村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构)筑物,恢复耕地面积7.56亩,对养殖设施占用一般耕地1.41亩履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落实进出平衡。二是每周3次例行巡查,强化“人防+技防”全方位监管,新建8个铁塔监控点,实现对耕地实时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监测监管,织密耕地保护“监控网”。三是着眼源头防控,开展“以案说法”“所长讲法”、耕地保护“三进”法规政策宣传活动14次,宣讲耕地保护政策、管治要求及正负面清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及涉农企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取得成效: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整治、预防、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持续增强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实际行动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持续扎实推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深化部分已取得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行动,避免“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政法服务。坚持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坚强动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作风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紧扣全区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善服务、强保障、优环境的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是政法委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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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