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2年5月13日凌晨时分,杨陵区李台乡办事处西桥村任某在家中病危之际急呼“120”求救,在区XX医院救护车始终未到之后,被家属送往XX医院急救,妇产科挽救半小时后母婴双亡,其家属对XX医院在挽救过程中有三点质疑并问责,对此双方均提出调解申请。
杨陵区医患纠纷人民调委会受理此案后,由司法局和卫生局主管领导直接参与,并强化和扩充了调解人员,启动人民调解的“减压阀”功能,有效地安稳了死亡家属的聚众闹事和集体上访情绪。其次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反复沟通和统一双方在认识上的较大分歧。死者固然病危,病前几日曾来医院已查有“妊高症”,但未从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视,迟迟不住院留看。可病危与死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院方无一套科学严谨的证据可鉴定。然XX医院自接到任某“120”呼救后,始终表现出一种管理松懈、推诿扯皮、秩序混乱、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的面孔,显有行政不作为,视生命如草芥之嫌疑。在挽救患者生命这个关键环节上,具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而责任的大小,从医学角度也无证据鉴定。XX医院将此重大过失辩解为工作上的纰漏,与患者死亡无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由此双方在承担责任和赔偿生命损失上也相应产生较大落差。调解员们经过了五天五夜的耐心劝解,不留情面的批斥和纠正双方的片面认识和糊涂对策,从法、情、理上,综合分析,权衡利弊,终于在5月17日凌晨时分“调出”了一个双方满意且自愿一致的调解协议,并在第二天在调委会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履行了调解协议,避免了一场惊动全区上下的双方聚众斗殴事件和群体性示威上访案件,医院也很快恢复了正常医疗秩序。
此纠纷定纷止争、息诉罢访后,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人民调解制度这一法治理念和长效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有群众说,人民调解快捷、省时,也不收费、便民利民惠民,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当家绝活。(供稿:区司法局 韩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