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区检察院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案件打击力度。全年批准逮捕39件63人;提起公诉46件64人,刑事案件无错捕、错诉和无罪判决。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25件,直接办理24件,转其他机关办理1件,全部依法办结。
一是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其中立案2件4人,移送起诉4人。参与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预防监督21次;在重点单位开展专项预防6项,预防咨询10项;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审查33件;提出预防建议4件。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件,已全部立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检察建议》7件,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纠正和采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立案5件,提请抗诉1件,支持起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已被审判机关采纳;向刑罚监管、执行机关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口头纠正违法12件,发《检察建议》2件,全部予以纠正和采纳;考察监外“五种人”考察63人次。
三是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各类培训、竞赛、考试等活动14次,全年开展检务督察43次,建立执法档案87份。
四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抓好平安创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移送审查起诉3人,接待涉农信访36人次;加强对平安建设的普及性宣传,通过区各通信公司累计发送平安建设短信30000余条;举办专题平安建设晚会1次,参与群众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