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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 严把“审判关” 确保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9-15 00:56

为推动杨陵区民主法制建设和平安杨凌建设,切实加强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依法打击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5月9日,杨陵区人民法院联合杨陵区司法局开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要求全区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公民个人,从5月10日起严格按照规定从事法律服务。

杨陵区人民法院将严把审判关,从源头上规范法律服务,遏制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一是严格审查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个人的代理资格,对已注册并具有代理资格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民个人,核查其身份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对已吊销资格、暂缓注册、尚未注册的,禁止其以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从事代理业务;二是建立代理人黑名单制度。收集经常从事非法代理业务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个人信息,禁止其从事代理业务,并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帮助当事人辨别真伪;三是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对冒充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代理人除禁止其从事代理业务外,及时向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通报以便查处;四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本院法官离任后,不得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本院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其他法院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审理案件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介绍律师。 (杨凌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