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2日14时许,公安杨陵分局揉谷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用汽车堵住杨凌大道三标段项目部大门,严重影响工作人员办公。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杨凌大道三标段项目部大门正中间停放着一辆白色起亚越野车,导致项目部人员无法正常出入。经调查,原来是西安某水泥管厂负责人郭某通过代某给杨凌大道三标段提供水泥管材,但工程完工后,代某一直未将货款结清,郭某找到代某,代某却称杨凌大道三标段项目部未给他钱,所以自己无法给郭某结清货款。于是,郭某便带着厂里员工吴某和褚某三人来到杨凌大道三标段项目部催要货款,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项目部负责人和代某联系至揉谷派出所。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项目部已经按合同将70%货款结算给代某,其余部分货款要等工程验收过后才能支付。然而,代某并未将这一情况如实告诉郭某,只是说项目部没把钱结清,所以他也就不能给郭某结清尾款。
由于郭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揉谷派出所依法对郭某等三人处以行政处罚。事情明晰后,郭某三人表示对其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