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示范区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严厉打击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根据管委会及示范区政法委安排,今年下半年起,示范区公安局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走访一批重点企业、集中摸排一批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打击一批破坏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示范区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
为扎实做好2014年下半年的示范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示范区公安局成立了持续推进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吕海涛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支队。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强大的严打整治舆论氛围。将宣传引导贯穿整个严打整治活动始终,不留死角,通过印发通告、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发表文章,在网络等途径公开举报电话,深入责任区张贴宣传、公开处理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舆论声势,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凝聚正能量,使一些恶势力及见利忘义之徒闻风丧胆,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建设环境的良好局面。
实行公安局党委成员跟踪包抓重点工程项目。示范区28项重点工程由局党委成员分头包抓,杨陵区各项重点工程由辖区派出所长包抓,对于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案件及潜在的矛盾纠纷逐一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打击不力、防范不到位,以致发生重大破坏、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正常建设案件的,将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垄断市场、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哄抢施工设备材料、合同诈骗等危害重点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 (杨凌时讯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