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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分局成功处置多起建设领域案件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10-16 09:42

  本网讯:近日,杨陵分局按照示范区公安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备战农高会暨“2014秦剑行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成功处置4起建设领域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2014年9月26日,杨凌城市管网建设与改造引水工程管道从陵角村通过,揉谷镇陵角村村民以不了解管道从其家门口底下经过对自己的房屋、大树是否造成伤害为由将施工方阻挡。揉谷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处警,对阻挡施工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口头警告。同时将施工方约到派出所,通过民警对双方学法律,讲道理,摆事实,阻挡施工的几名村民明白了自己不知不觉中违了法,并愿意以后有多大的事,找村上、镇上干部协调解决,绝不再干阻挡施工违法的事,并且施工方愿意和村民进行对话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10月4日12时32分许,杨村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杨陵区工业公共服务中心工地有人堵门闹事。民警处警到现场后了解得知,杨陵区工业公共服务中心工地工人陈某(男,46岁,宝鸡市凤翔人)于2014年9月25日下班后骑摩托车在杨陵区高速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身亡。陈某家属前来工地讨要工伤赔偿,双方因陈某是否构成工伤未达成共识,故家属将工地大门堵住致使工地来往车辆无法正常施工通行,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民警一方面对陈某家属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做好情绪化解工作。一方面告知其纠集人员扰乱单位秩序的严重性,经民警耐心的劝解,死者家属答应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解决,不再对工地大门围堵。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工地提供死者的劳务合同证明,陈某家属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10月9日14时许,大寨派出所接秦宝牛场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单位东大门被人摆满了花圈,且一辆轻卡货车横放堵在门口,严重影响牛场正常办公和生产秩序。经民警了解,2014年7月7日,周炳某(57岁,杨陵区人,系秦宝牛场的员工)在牛场喂牛时摔伤致胯骨骨折住院,秦宝牛场对其支付了医药费。周炳某康复出院后,在一次吃饭过程中呕吐不止,遂到医院检查,后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肠癌晚期,秦宝牛场主动承担了周炳某住院检查期间的费用6000元。10月5日周炳某因医治无效死亡。随后,家属先后多次到秦宝牛场闹事,要求秦宝牛场对周炳某进行经济赔偿。因双方协商无果,10月9日,周炳某的儿子周长某将花圈摆在秦宝牛场门口,给牛场施加压力,索要赔偿。民警现场对周长某及其家属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其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经过民警近5个小时的劝说后,周长某将花圈撤走。10月10日07时许,死者家属周长某、杨芳某(女,50岁,系死者配偶)再次将花圈摆在了牛场东门,并在牛场南门摆设灵堂,致使牛场的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民警在撤离灵堂、移走花圈的时,周长某、杨芳某及家属强行阻拦,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依法强行将封门的周长某、王芳某带离现场,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当日,大寨派出所在认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周长某、杨芳某严重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0月10日8时30分许,揉谷镇姜嫄村文化广场工地报称:有一名男子将其黑色越野车挡在工地门口,阻挡工地施工车辆出入,使工地施工停止。经民警现场了解:郑某某以其为揉谷本地人,要给工地供应混凝土为由,将其黑色越野车停放在工地门口,阻挡混凝土泵车、水泥运输车、装载机等施工车辆出入工地,致使工地停工。现场处置民警当即责令郑某某将其越野车移走,否则将依法强行拖走该车。郑某某将越野车移开后,在确保工地正常施工后,民警依法将郑某某口头传唤到揉谷派出所调查取证,同时将工地项目负责人、证人等叫到派出所取证。在查清事实后,揉谷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郑某某作出依法处理,郑某某表示今后不再阻挡工地施工。一起阻挡工地施工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优化了揉谷辖区建设工程治安环境,受到施工单位的一致好评。(杨陵公安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