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事项清单 | |||||
执法主体: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责任机构 | 责任人员 |
1 |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乌建豪 |
2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银虎 乌建豪 |
3 | 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五条、第七条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尹峰 |
4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银虎 |
5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条;《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四条;《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银虎 |
6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七条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银虎 路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