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实施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联合部门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检查 | 辖区内企业、商超、在建工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1次/季度 |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 |
2 | 消防安全检查 | 辖区企业、饭店、酒店、商超、废品回收站经营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对辖区企业、饭店、酒店、废品回收站消防安全检查,配合监督整改消防安全违规行为 | 现场检查 | 杨凌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 | 根据上级文件安排 |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 |
3 |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检查 | 辖区内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 |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杨办发〔2021〕42号) 《杨陵区全面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杨政办发〔2025〕5号) | 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和常态化摸底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现场检查 | 区工信局 | 依据行业部门安排 |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 |
4 |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 辖区内企业 |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杨办发〔2021〕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本行政区域内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四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现场检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依据行业部门安排 |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