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杨陵区生态环境局现场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
实施主体 | 季度 | 检查内容 | 检查和执法依据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 第 一 季 度 | 1.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检查 2.涉气专项执法检查 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检查 4.“三河两渠”沿河排污口排查、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 5.“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6.重型货车环境监管和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检验机构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 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 8.涉水企业检查 |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发〔2023〕4号) 4.中共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的通知(杨发〔2023〕6号) 5.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3〕15号 ) 6.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21〕82号) 7.《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加强重型货车和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杨管环函〔2025〕6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环联办发〔2024〕]6号) 10.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环联办发〔2024〕5号) |
第 二 季 度 | 1.涉水企业检查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检查 3.涉气专项执法检查 4.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检查和臭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5.噪声专项执法检查 6.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 7.“三河两渠”沿河排污口排查、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 8.“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9.重型货车环境监管和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检验机构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 10.2026“一住两公”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查 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 12.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3.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 14.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中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9.《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10.《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发〔2023〕4号) 11.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3.《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加强重型货车和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杨管环函〔2025〕6号) 14.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3〕15号 ) 15.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21〕82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7.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环联办发〔2024〕]6号) 18.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杨环联办发〔2024〕5号 1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 第 三 季 度 | 1.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专项执法检查 2.涉水企业检查 3.规模养殖场执法检查 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5.涉及危险废物相关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检查 6.中秋、国庆前夕环境安全检查 7.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规性检查 8.重型货车环境监管和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检验机构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 9.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10.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11.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2.“三河两渠”沿河排污口排查、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 1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14.环评弄虚作假执法检查 1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 16.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 17.开展环保绩效D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对生态环境部2025年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公布的涉 及“低效类技术”企业开展排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6.《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若干措施》(环办综合函〔2023〕300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 9.《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22〕25号) 10.中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1.《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2.《陕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方案》 13.《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发〔2023〕4号) 1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陕环环评函〔2020〕6号) 15.《关于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督导帮扶的通报》(陕环执法函〔2024〕185号) 16.《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1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20.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3〕15号 ) 21. 杨陵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22.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21〕82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4.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环联办发〔2024〕]6号) 25.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杨环联办发〔2024〕5号 26.《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 第 四 季 度 | 1.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 2.“三河两渠”沿河排污口排查、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 3.环境安全检查 4.7.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规性检查 5.重型货车环境监管和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检验机构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 6.“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7.环评弄虚作假执法检查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022〕68号)和《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23〕183号)、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的通知(杨发〔2023〕6号) 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3〕15号 )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 7.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21〕82号) 8.《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22〕25号) 9.《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发〔2023〕4号) 10.《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陕环环评函〔2020〕6号) 11.杨陵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3.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环联办发〔2024〕]6号) 14.杨陵区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杨环联办发〔2024〕5号) |
备注 | 排污许可等业务工作涉及的现场踏勘等事项,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平台、陕西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平台反馈的问题线索检查,以及其他未列入行政检查计划等须临时性检查事项,报备审批后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