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区自建房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近日,杨陵大队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公安派出所、属地街道办对辖区使用易燃可燃金属泡沫板搭建的经营性自建房临时查封10余家,进一步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近日,大队监督人员在自建房专项治理排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南庄村村口西侧,部分经营性自建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金属泡沫板搭建,耐火等级不足,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执法过程中,联合检查组以多起彩钢板房的火灾案例对经营者进行讲解及警示教育,使其了解彩钢板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及发生灾情所造成的危害,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下一步,杨陵大队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耕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确保自建房工作从严从实,为辖区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