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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杨陵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制定《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持续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杨陵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两规划对包括“十四五”时期在内的未来十年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为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编制实施两规划,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杨陵区未来10年,杨陵处于开启全面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不断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全区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同时,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科学规划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努力为儿童谋福祉,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照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要求,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及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妇女发展规划》。依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基本精神,组织编制《儿童发展规划》

二、编制原则

在两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既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注重与国家两纲、省“十四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既保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又注重与时俱进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需求,聚焦短板弱项,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切。

三、主要内容

两规划总体延续上一周期规划的框架体系,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

“前言”部分,总结了杨陵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杨陵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以来,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分析了未来十年我区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部分,明确了“两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不断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全区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科学规划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努力为儿童谋福祉,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部分,妇女发展规划主要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8个领域,共70项主要目标和84条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共68项主要目标和84条策略措施。

“组织实施”部分,明确提出加强党对新“两规”实施的全面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发展“四同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保障。“监测评估”部分,提出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组织领导和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切实推动新“两规”目标如期完成。

在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同时明确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原文链接: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