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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2023年促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2年杨陵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1元,距离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不小差距。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全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建立增收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按照区委安排,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提出了《杨陵区2023年促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工作实施方案》。

整个《方案》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资料收集起草。由农业农村局牵头,4月20日着手开始起草方案,广泛征求了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民政局、供销社等单位关于在落实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具体措施,参考多个省、市的有效举措,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了《方案》初稿。随后,由区统计局对方案中提出的增收措施进行了测算研究,形成了《方案》初稿。二是讨论研究。5月5日,组织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各参会单位提出了具体意见,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与会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分析、充分研讨,对《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三是征求意见。5月6日,将(征求意见稿)发送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5日,又分别送与各区委常委征求意见,对《方案》再次补充完善。

二、总体思路和原则

《方案》起草前,我们认真细致地分析了“四个收入”具体来源,力争在起草过程中全部纳入考虑范围。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致力于制定操作性强、可落地、可见效的具体措施,能充分整合各方力量、盘活各类资源、激发各方动力,全面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

同时,对《方案》的起草,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突出精准定位。对标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用足用好全区各项政策红利、发展红利的基础上,经由统计部门研究测算,把增收标准定为“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

二是突出靶向发力。聚焦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项收入”,针对性地提出了实施技能提升、产业提升、改革创新、政策保障“四大工程”16条措施,力争补齐农民增收短板,充分挖掘农民增收潜力。

三是突出长远打算。此《方案》(审议稿)着力构建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导向的持续增收机制,虽然短期增收目标定于2023年底,但具体细化措施立足于各单位具体职能,坚持短期与长远相结合,精准发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整个《方案》(审议稿)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四大板块。

主要目标明确提出了要“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

工作措施分为了“实施技能提升工程,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产业提升工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实施改革创新工程,释放农民增收动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施政策保障工程,完善农民增收机制,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四个部分,提出了16条具体增收措施,并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了具体任务要求。

首先,在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这一块,提出了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升新型农民素质、扩大农民就业力度、支持农民创新创业4条措施,主要由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其他单位配合。提出“全年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及“高素质农民培训不少于200人”。

其次,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这一块,提出了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做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做优新型经营主体、做细农业社会化服务、做活乡村新业态、做精农业农科品牌、做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全农业金融服务8条措施,涉及内容较为广泛,都是结合各单位具体职能工作提出的,在第12条中,提出了“全年力争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000万元以上”。

第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这一块,提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2条措施,主要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园区办等单位配合,提出了“力争年底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收入50万以上的村达到20%,收入100万以上的村达到7个”,以及“力争全年盘活集体闲置资产25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190宗,完成交易额2000万元”的目标任务。

最后,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这一块,提出了落实惠农惠民政策、增强社会兜底保障2条措施。这两条主要是政策兜底保障,分别由财政局和民政局牵头,卫健、医保、教育等部门配合。

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考核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提出建立联席会议、调度推进、检查督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农民增收工作持续高效推进。同时,在第二点压紧压实责任这里,提出了“要全面建立农民增收信息系统,以村为单位做好农民增收信息的实时更新,为全区农民增收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这里要求各数据支撑部门要夯实基础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数据审核,提升数据质量,客观、精准反映农民增收成效。

原文链接:《杨陵区2023年促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