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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区地下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级有关文件要求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维护所辖行政区域内正常的矿业秩序,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中要求“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稳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以上法律法规及政策均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全区砂石资源的规范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地下砂石资源管理的需要。杨陵属于渭河三级冲击平原,其中一级平原的河床蕴藏大量的地下砂石资源,且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全区地下砂石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南路以南、水运西路以西、107省道以东、河堤路以北区域,该区域已纳入城市开发建设区。近年来,随着杨陵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砂石资源需求量越来越大,砂石市场价格异常活跃。由于全区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未纳入统一和规范管理,以致出现全区建设项目私自外运砂石非法牟利等情况时有发生。加之今年华侨城欢乐田园、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等重点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急需加强规范和管理。

二、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工作目标、管理范围、管理措施、分类处置、监督管理等七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实施意见》制定的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明确了加强和规范全区地下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的目标。

第三部分,明确了全区地下砂石资源管理的范围。

第四部分,明确了四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建立砂石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立杨陵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地下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经营监管以及依法打击涉及砂石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对砂石资源的所有权。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审计、公安、交警等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开展全区地下砂石资源的巡查、执法、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各建设单位在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因工程施工开挖产生的砂石可以用于本项目建设,但不得进行销售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除本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应由杨陵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处置;禁止建设项目单位将本项目内挖出的砂石外运进行倒卖,禁止建设项目单位擅自处置砂石资源。建设项目单位在土方开挖时发现砂石资源的,应及时向区自然资源部门报告,由自然资源部门在建设项目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砂石资源开采、使用和外运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各建设项目单位、砂石资源买受人要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清运,对乱采乱挖、严重破坏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的,由区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依法追究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超量超范围开挖砂石资源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会议审议制度。建立砂石资源报告处置会审制度,区自然资源部门结合认定的建设项目砂石资源总量及住建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砂石自用量,提出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拟处置意见,报请杨陵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协调解决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地下砂石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

四是加强收支监管。全区地下砂石资源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由区财政部门统一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地下砂石资源收入优先用于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

第五部分,除本建设项目自用外,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和罚没砂石按照以下类型进行分类处置。

一是建设项目砂石管理。对职能部门巡查、群众举报及建设项目单位实施建设过程中,发现地下砂石资源的,应主动向区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按程序启动处置工作。

二是已供土地砂石管理。对本实施意见印发前已供土地的在建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应对尚未建设的工程项目涉及的砂石资源进行报告,及时启动处置程序。

三是罚没砂石管理。区级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罚没的砂石资源,应及时报告杨陵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置。

第六部分,明确了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要求: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最后,明确了《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该《实施意见》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附件

一是杨陵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二是杨陵区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报告处置流程。

原文链接:https://www.ylq.gov.cn/zfxxgk/fdzdgknr/gkwj/gfxwj/1907002463935328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