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5-04-03 14:55 来源:大寨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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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大寨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发挥好以下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引导群众搞好专业合作组织,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和重点镇建设。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发展农村群众文化体育事业。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合理利益诉求渠道,做好信访、息访工作,掌握村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助及日常矫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农田保护监管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气象公共服务和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公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社会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寨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和各机构职能

1.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等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街道村(社区)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动植物防疫、统计、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主要承担智慧社区建设;负责社区业委会等自治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投资服务保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5.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6.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收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街道执法机构,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8.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等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技、畜牧业、林业、水产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土壤改良、水土保持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经统计。负责农业机械使用技术培训、引进指导和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扶贫脱贫、农民增收等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

杨陵区杨泉路1号

联系电话

029—87061555

机构领导

刘振涛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