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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

事项名称

办理居住证

设定依据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2、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人员

 

 

 

 

 

 

办理资料

1、首次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居住地址证明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1)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有固定住所或者稳定收入 

 3)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十一个月以上 

 4)在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2)居住地址证明或者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陕西省居住证》 

办理地点

大寨街道办派出所、专职化社区警务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大寨派出所:029-87041119

 

 

办理流程

1、向派出所(警务室)提交办理资料

2、派出所(警务室)受理并上传信息

3、治安支队审核签发

4、治安支队户政大厅制证

5、派出所发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流动人口登记表

居住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