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居住证 |
设定依据 |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2、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人员 |
办理资料 |
1、首次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居住地址证明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1)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有固定住所或者稳定收入 3)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十一个月以上 4)在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2)居住地址证明或者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陕西省居住证》 |
办理地点 |
大寨街道办派出所、专职化社区警务室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大寨派出所:029-87041119 |
办理流程 |
1、向派出所(警务室)提交办理资料 2、派出所(警务室)受理并上传信息 3、治安支队审核签发 4、治安支队户政大厅制证 5、派出所发证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