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办理居住证 | 
| 设定依据 |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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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2、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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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资料 | 1、首次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居住地址证明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1)持一年有效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有固定住所或者稳定收入 3)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十一个月以上 4)在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 2)居住地址证明或者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陕西省居住证》 | 
| 办理地点 | 大寨街道办派出所、专职化社区警务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大寨派出所:029-8704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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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向派出所(警务室)提交办理资料 2、派出所(警务室)受理并上传信息 3、治安支队审核签发 4、治安支队户政大厅制证 5、派出所发证 |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