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 
| 设定依据 |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十条 | 
| 申请条件 | 1、具有杨陵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贫困家庭 3、因病、因残及其他因素致贫的群众 | 
| 办理资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申请表 3、保障金审批表 4、收入情况证明 5、核查授权表 6、诚信承诺书 7、民政局家庭情况调查表 8、民主评议表 9、其他(残疾证、病历、住院发票、残疾司法鉴定等) | 
| 办理地点 | 大寨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 联系电话 | 029-87061555 |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申请 2、村组织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申请表 3、街办民政办进行初审,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5、发放低保款 | 
| 法定办理时限 | 3个月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