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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设定依据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十条

申请条件

1、具有杨陵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贫困家庭

3、因病、因残及其他因素致贫的群众

办理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申请表

3、保障金审批表

4、收入情况证明

5、核查授权表

6、诚信承诺书

7、民政局家庭情况调查表

8、民主评议表

9、其他(残疾证、病历、住院发票、残疾司法鉴定等)

办理地点

大寨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联系电话

029-87061555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村组织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申请表

3、街办民政办进行初审,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5、发放低保款

法定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及标准


杨陵区低保申请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