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工作办理指南
   
   
| 内容
        | 临时救助工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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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9-870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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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条件
        | 临时救助对象是具有大寨街道办户籍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
        (2)已纳入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救助范围,由于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3)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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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料
        | 1、申请书; 2、《临时救助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4、收入证明;
        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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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领取人填表
        2、村、社区对初审
        3、街道民政办进行复核、公示,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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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大寨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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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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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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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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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杨陵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杨政办发〔201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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