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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街道办司法所接受区检察院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防止出现脱管和漏管现象。2016年4月20日下午4:00,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对大寨街道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等形式,认真核对大寨街道办司法所2016年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其中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日常教育、外出请假、公益劳动和档案管理等环节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检查组询问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查看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日常工作台帐、个人档案、规范化管理、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等资料;三是分别与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谈话,做了谈话笔录,通过谈话调查询问了大寨街道办司法所平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矫正监督管理情况。四是现场查看了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经过检查,该所社区矫正对象均在管理中,无脱管、漏管人员。  

检查组认为,大寨街道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值得肯定。一是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在电话临时通知的情况下从各个地方迅速赶到司法所报到,无人缺席;二是所有进行谈话的矫正对象态度积极诚恳,服从管理。同时,检查组还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要求所有矫正对象端正思想态度,按时报到,认真填写个人档案资料,字迹规范工整。二是社区矫正对象要对自己身份有一个清醒认识,遵规守纪,服从管理。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办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升了我办司法所监督与矫正工作的能力,也让检察院掌握矫正工作动态及矫正人员动向,形成了院所监督与监管工作的通力合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大寨街道办司法所接受区检察院检查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