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审批办事指南
   
   
| 内容
        | 再生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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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9-870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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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条件
        | 办理再生育证事项申请的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者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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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料
        | 1、结婚证
        2、夫妻二人户口本
        3、夫妻二人身份证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或者收养情况证明
        5、子女有病残的需出具病残儿鉴定、子女伤残证明
        6、再婚家庭需出示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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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至村委会领取再生育审批表
        2、至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孕前优生检查
        3、递交再生育审批表、孕检表和办理资料至镇计生服务站等待审核
        4、镇办计生办审核以后以文件形式报区卫计局
        5、区卫计局以文件形式将审批结果下发各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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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大寨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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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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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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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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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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