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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须知

独生子女光荣证

内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联系电话

029-87061555

许可条件

1、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2、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且在16周岁以内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4、夫妻丧偶后不再婚,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不再婚,且该子女不满16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申请资料

(1)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三份:表中必须有计生专干、村委会成员的签字和盖章);

(2)必须有计划生育短效节育手术证明;

(3)一家三口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 男、女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 夫妻双方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 男、女夫妻双方独照各4张(1寸照片)  

办理程序

1、申报:村(社区)委会初步审核,合格后上报镇计生办

2、审批:街办计生办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办理部门

大寨街道办计生服务站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收费标准

及依据

设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