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光荣证
   
   
| 内容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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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9-870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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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条件
        | 1、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2、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且在16周岁以内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4、夫妻丧偶后不再婚,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不再婚,且该子女不满16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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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料
        | (1)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三份:表中必须有计生专干、村委会成员的签字和盖章); (2)必须有计划生育短效节育手术证明; (3)一家三口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 男、女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 夫妻双方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 男、女夫妻双方独照各4张(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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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申报:村(社区)委会初步审核,合格后上报镇计生办
        2、审批:街办计生办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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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大寨街道办计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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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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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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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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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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