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审核
事项名称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审核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十条 |
申请条件 |
1.具有大寨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年人均收入低于5700元的贫困家庭 3.因病、因残及其他因素致贫的群众 |
办理材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3.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4.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5.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 6.收入情况证明 7.其他(残疾证、病历、住院发票、残疾司法鉴定等)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申请 2.社区(村)组织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申请表 3.街办社保所进行初审,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5.发放低保款 |
办理地点 |
各村(社区)居委会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30-12:00,14:00-18:00 (7月1日-8月31日为8:30-12:00,15:00-18:00) |
联系电话 |
029-87035662 |
法定办理时限 |
3个月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