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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审核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审核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审核

办理依据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十条

 

申请条件

1.具有大寨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年人均收入低于5700元的贫困家庭

3.因病、因残及其他因素致贫的群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3.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4.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5.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

6.收入情况证明

7.其他(残疾证、病历、住院发票、残疾司法鉴定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社区(村)组织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申请表

3.街办社保所进行初审,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5.发放低保款

办理地点

各村(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30-12:00,14:00-18:00

71-831日为8:3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

029-87035662

法定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及标准

 


附件1: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附件3: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 (1)

附件4: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附件2: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