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上,大寨街道办召开富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第一次社员大会。区农林局、大寨街道负责人,寨西两委班子成员、富民合作社全体社员以及部分群众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相应的机构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讨论通过了杨陵区富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新当选的理事长及监事长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示范区对2016年农业工作作出的的大胆创新与重要决策,对于促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收具有深远意义。富民合作社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配合支持下,经过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率先出鞘,成为大寨街道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第一家”,为全办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优秀的范例。
会议强调,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土地经营政策,保障农民收入提高,促进土地规范化和产业化经营。一要解放思想,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优势进行招标发包,不断提高农民土地生产效益。二要不断加大经济技术股的投入量,认真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引进优质高效农业品种,惠及于股民。三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好股东代表和两会作用,把管理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