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任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机构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会、推进会,把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坚持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治学习作为必修课,全年组织专题学法4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街道工作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3场次,覆盖80人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与街道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三重一大”等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召开党工委会议7次,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政府重大项目合同文本、处理政府重大涉法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依法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修改合同18份。
(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实行“零报告”制度,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落实相关人员包案解决,通过强化责任分包、坚持堵疏结合、推动问题化解,有效解决了辖区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问题。全办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5件,已全部办结,有效解决了辖区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问题。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按照领导包片、业务口包村、干部包组、民警包户、干部包人的工作机制对辖区重点人员、重点群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分别落实维稳措施,实行重点人员重点时期日报制,全力维护辖区环境和谐稳定。
(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质效。一是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加大执法证件申办力度,目前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人员6人。二是优化执法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机制,合并多项检查内容、严控入企人数、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有效避免重复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街道机关干部梳理、学习履职清单中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共计开展学习3次,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能力转化。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活动,积极推动全民守法、用法、护法,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8场次,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袋4300余个,提供法律服务咨询8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4500余人次。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以普法责任清单为抓手,列明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工作举措、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推动各业务站所明确和落实普法责任。三是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价值取向,形成村(社区)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不足,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普法形式有时较为传统,针对不同对象的精准普法还需进一步探索,普法效果评估机制不够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党工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街道办事处在党工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提升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与重大决策工作机制。
(三)巩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加强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学法教育力度和深度,突出“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创新学习和宣传形式,保障领导干部和普法群众在学习和宣传过程中理解得更透彻、学习得更深入,进一步促进学法用法取得更好成效。
(四)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