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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和下级上报的总预算草案备案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单位名称:杨陵区财政局  

 

事项名称  

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和下级上报的总预算草案备案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四条  

申报条件  

各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办 理  

一、申请:各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于区本级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10天上报审核  

二、审核:1.区财政局2人以上相关人员对镇人民政府年度总预算草案进行审核;2. 承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通知修改或调整。  

三、办理:1.领导审核同意后汇总并入区本级总预算草案,2.不同意办理说清理由,待资料、条件符合予以办理。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人  

丁浩  

联系电话  

029-87018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