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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财政局关于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陕财办教[2018]163号)精神,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央部门部分重点项目)、旅游发展基金列入扶贫资金总台账中央层面资金清单,并实施动态监控、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涉及到我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的是1、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戏曲进乡村(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2、中央补助地方旅游发展基金旅游厕所补助项目。   

现将我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17]244号),地方下达资金文号为杨政财教[2018]15号,下达金额为62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18]122)文件精神,地方下达资金文号为杨政财教[2018]28号,下达金额为10万元。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指标录入至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账户,并督促区文体局按照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进度。截止目前,杨政财教[2018]15号所下达的资金剩余1.09万元,杨政财教[2018]15号所下达的资金已使用完,无结余。我们将与区文体局共同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杨陵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