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区财政局认真总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以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定期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持续推进全局财政法规学习常态化,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推进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持续抓好普法工作,积极落实财政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明确时间节点、公开口径、公开模板和公开程序,确保全区范围内预算公开工作协调一致,将全区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予以公开。三是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线上运行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采购,强化采购审批和实施过程监管,有效降低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完善地方财政制度体系。一是全面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大额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逐步树立绩效意识,把绩效评价结果与政府决算和预算安排结合起来,加强财政支出监管,保证资金投入公平,实现支出效益最优化。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程序,强化备案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实际,长期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列席财政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确定行政调解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在工作实践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与自身职能相关的矛盾纠纷,持续做好财政行政调解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3.持续加强财会监督,落实法治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法治工作各项要求,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对李台街道办事处、工信局、招商一局、杨村中心小学、杨凌农业农村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以《政府会计制度》为依据,不断规范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以《政府会计制度》为依据,不断规范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加强会计监督。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为检查重点,并针对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促进各预算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4.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制度体系。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改变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的基数依据,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奖惩机制,逐年降低部门预算偏差率。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营造“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和预算绩效管理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杨陵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