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泉镇各涉农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化发展两类项目融合,是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统领,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重大举措,也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提高农业综合开发作用和地位的有效途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和示范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融合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杨陵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五泉镇的范围内进行两类项目融合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及乡村振兴战略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统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优势,结合产业扶贫,创新体制机制,围绕“扶龙头,兴产业,带基地”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宗旨,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升全产业价值链建设。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重点提高对成长性涉农企业的扶持力度,培植与农户、基地结合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辐射范围。对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其提升农业服务能力、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对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其提升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产业统领。以试点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为引领,统筹项目布局,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提升综合效益。
(2)突出优势,综合开发。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农、林、牧相互结合,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3)因地制宜,精准发力。从实际出发,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同时针对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和薄弱环节,实施精准扶持,着力补齐短板。
(4)积极探索,注重实效。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破除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允许根据试点需要在建设内容和标准上有所创新,确保创新试点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
通过创新试点,形成适度规模形式多样,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土地治理建设新模式,使项目区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
二、相关政策
(一)投入政策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产业经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社会资本合作等扶持方式,龙头企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200万元,家庭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30—50万元。
(二)立项条件
试点项目应具备的立项条件:1、拟采取土地租赁、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有较好的生产经营基础;3、土地集中连片,区域主导农业产业优势特色比较明显;4、项目实施主体积极性高,有强烈的创新试点意愿和能力。
(三)开发模式
试点项目实行“1+2+N”的开发模式,即: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围绕2个优势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猕猴桃产业),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紧密结合,通过对N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基地、设施农业,包括支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循环农业项目的扶持,实现“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目标。
三、扶持对象
2018年杨陵区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的扶持对象为五泉镇辖区范围内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四、立项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
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具有法人资格;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的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合作社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为经有权威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
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单个试点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五、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涉农企业申报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须提供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家庭农场不提供审计报告)。同时须提供电子文档(PDF格式)及附件资料的扫描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申报书编制内容、格式及相关附件按照国家农发办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参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编制参考大纲。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可研及项目建议申报书格式在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网站下载),上报可研报告(申报书)的同时上报项目汇总表。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规范拟上报的项目的名称,项目名称按杨陵区+[产能]+[产品]+[类别]+[建设性质]试点项目)命名。
2、项目单位应于2018年4月2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向区财政局农发办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区财政局农发办联系电话:87010192。
附件:杨陵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汇总表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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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凌示范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融合试点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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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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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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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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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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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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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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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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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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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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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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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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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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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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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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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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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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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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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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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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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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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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