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有黑扫黑、有
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
索,不断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及主要任务
2018年:治标,严态势,形成人人喊打氛围。
2019年: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重点打击的是哪十二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主要受理以下八类突出问题
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滋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
四是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五是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的;
六是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的;
七是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为实际控制人的;
八是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一)杨陵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29-87019040或029-87012237;
举报邮箱:2627658525@qq.com;
信件地址:杨陵区康乐路20号(杨陵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邮编编码:712100。
(二)杨陵区财政局(金融办)扫黑办:
举报电话:029-87019687;
举报邮箱:2972946428@qq.com;
信件地址:杨陵区康乐路30号;
邮编编码:7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