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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取消和停征的收费项目公示

2017年4月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1项,涉及我区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8个,其中:

(1)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个,国土资源部门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水利部门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和河道砂石资源费。卫生部收取卫生检测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2)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卫生计生部门收取预防性体检费;民政部门收取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