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及转递、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户籍代管) |
设定依据 |
1.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12号)全文; 2.关于开展2015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杨管人劳发[2015]10号)全文;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第三条第二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
申请条件 |
一、档案托管及转递 1、大中专高校毕业生2、单位集体代理人员3、退伍军人 二、转正定级 毕业一年在库大学生 三、职称评定 在库大学生 四、户籍代管 在库大学生 |
办理材料 |
一、档案托管及转递 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照两张 往届毕业生:本地户籍提供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照一张;外地户籍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地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2寸彩照一张 退伍军人:持民政局档案转递行政介绍信原件 档案转递:持有对方公共人才机构(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商调函(行政介绍信)及人事代理证。 二、转正定级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三、职称评定 工程类: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2、《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3、学历证、继续教育培训证、计算机模块3个、身份证及申报系列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工作总结一份;5、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5、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杨陵区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 教育类: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2、《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3、学历证、继续教育培训证、计算机模块3个、身份证(申报教师职称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申报系列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工作总结一份;5、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6、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杨陵区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 四、户籍托管 持杨陵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户籍登记表原件 |
办理流程 |
一、档案托管及转递 递交办理材料→经人才中心审核→材料齐全办理入库(转递) 二、转正定级 查询人员信息→情况属实填写审批表→盖章 三、职称评定 递交办理材料→经人才中心初审→初审通过报送区人社局 四、户籍代管 查询档案是否在库→出具户籍登记表→入人才中心集体户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西农路立交人行天桥东50米路北) |
办理时间 |
每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
办理部门 |
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29-87019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