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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司法局举办全区村(社区)书记、主任及调委会主任法治专题培训会

为了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扎实开展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按照“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村(社区)基层干部依法自治和履职的能力,4月28日下午,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4号会议室举办了全区村(社区)基层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会。区司法局机关干部,各镇办分管司法行政工作领导、司法所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基层调委会主任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区政府副区长周梅青主持了培训会议。

培训会议邀请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罗楠副处长为大家作精彩授课辅导,罗处长以《法治护航 乡村振兴》为主题,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加强人民调解,做好普法宣传”三个方面,结合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陕西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辅导,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经验,通过相关法条解说,大量数据解读及典型案例解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村基层干部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基层干部较好的掌握理论知识,对他们今后依法管理好村(社区)的事务,推进村(社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区政府副区长周梅青主持会议并指出,一是要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全区基层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必修课”,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不断提高全区基层干部法律素质。二是要切实增强全区村(社区)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村(社区)事务、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推进创新全区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要求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高危人群,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开拓工作思路、善于创新举措,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办、矛盾不上交”, 为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这次法治培训,使村(社区)两委干部充分认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还要继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坚持依法履职,实实在在的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