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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司法局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应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杨政办函(2016)14号文件要求,近日,区司法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负责局下属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同时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隐患治理要求,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机构,明确了职责。

二是明确专人,加强排查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风险隐患的及时核销;并根据各单位存在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以及可能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整改治理、统计汇总,严格督促彻底整改,不放过一个风险,不漏掉一个隐患。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防汛物资、人员、措施三到位,确保居民财产不受损失。

三是细化预案,加强沟通。重点抓好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按照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求,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着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先后完善了一系列预案。通过排查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应急管理职能,使应急管理工作进入常态、稳态,逐步探索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排查整改的效果。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级、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数据资源与信息互联互通和及时共享。

四是广泛宣传,提高意识。我局紧密结合此项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的教育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