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区普法办作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升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完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和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完善普法教育机制,在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中,主动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建立“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补”的机制,利用自身职能优势,积极为全区政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言献策,有效防范政府决策风险。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落实“以案释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和考评机制,使全民法治观念和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创新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信息收集报送机制、预警机制、集中排查调处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综合运用纠纷调处机制,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化解全区社会矛盾纠纷。
四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更多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补充范围。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制度作用,预防冤假错案推进司法公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和法律援助指派代理中的作用,防范冤假错案,推进公正司法。
五是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监督,对重大执法事项实施集体评审制度,防范执法风险,保障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能。重点抓好社区矫正窗口单位执法执业监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深化实施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促进执法活动和执法文书合法规范。实现执法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加大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力度。立足“七五”普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继续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和分行业、分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行业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全区基层农村、社区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