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在服刑期间的改造意识,确保在矫正期间不脱管、不漏管,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的成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
会议进行了四项议程:首先由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汇报近期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存在问题。其次由镇综治办主任穆伟斌同志宣读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再次由镇综治办副主任李静带领大家学习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强调所有矫正人员一要端正思想、不要松懈;二要珍惜机会、清醒认识个人身份;三要多学习、多和司法所交流,多向司法所汇报。最后由司法所王所长带领大家学习按时报到汇报思想、解除社区矫正、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热点时事政治新闻。会议上,王所长针对辖区内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结合案例生动说明了矫正期间违法的严重后果和生活中为人处事的正确心态和处理办法。要求正在接受矫正的对象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社区矫正对自身的帮助,并要树立信心用实际行动配合司法所实施矫正。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好好做人。
此项活动的开展有效警示了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重新做人。会后,大寨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大寨镇人民政府院子花坛进行了花园拔草公益劳动。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会议和公益劳动,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思想汇报等日常监管制度,使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意识,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的人性化,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有效调动了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强化了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效果,也让他们真正将认罪服法落实在以后的实际行动中。有利于司法所对他们实行奖惩考核和分级管理,促进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杨陵区司法局大寨司法所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