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由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建军任组长的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司法厅等六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来杨凌检查我区贯彻落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副区长周梅青、区司法局局长赵崇武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是为深入了解各地对中省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的一次实地专项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核对台账等形式进行。检查组首先深入杨陵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详细了解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区贯彻落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查看了工作资料和台账等。
李建军组长对杨陵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杨陵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司法厅等六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中省政策法规,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杨陵的总体目标,健全机制,探索创新,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为杨陵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李建军要求,杨陵区人民调解工作要按照中省要求,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指导各级调委会、行业、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提高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镇办专职调解员选聘制度,将有威望、能力强、热心支持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吸纳到调解组织队伍,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均衡发展;三是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级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专项检查活动。